湖南汇洋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塑料软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湖南汇洋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塑料软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4500吨塑料软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4500吨塑料软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湘潭天易经 (略) 以东, (略) 以北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略) 环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万元,在湘潭天易经 (略) 以东, (略) 以北建设年产4500吨塑料软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环评建设塑料软包装生产线3条。占地面积约60亩(*.85m2),总建筑面积约*.43m2,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新建车间1栋,原辅料库1栋,危化仓库和危废间1栋、普通仓库1栋、办公楼1栋,宿舍1栋,食堂1栋,RTO设备用房1座,配电房1座、门卫1座等。主要环保措施为“减风增浓+三床式RTO蓄热式燃烧”处理设备,危废间采用活性炭处理设备。主要工艺流程为:调墨→印刷、烘干→干式复合、烘干(或者无溶剂复合)→喷码→熟化→分切→烫金→制袋。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严格按照《 (略) 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项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定时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时间,科学规划施工 (略) 线,避免施工噪声、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加盖、防漏、防尘处理,防止余泥渣土沿途洒漏、飞扬,渣土及时按要求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范围内的土石方应作统盘考虑和合理调配,施工完毕后将项目开挖面、施工区等区域及时清理、恢复、绿化和固化,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印刷、干式复合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及危废间有机废气有组织执行湖南省地标《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标准;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达到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 项目在印刷、干式复合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RTO利用天然气助燃废气执行标准RTO利用天然气助燃,同时RTO处理有机废气燃烧过程会产生颗粒物、SO2、NOX,该部分燃烧废气直接从RTO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应满足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湘江。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边角料和残次品外 (略) 回收处置、废印刷版采用废弃布料沾取一定量的清洗剂进行擦洗,擦洗过后的废印刷版属于一般固废,交由厂商进行回收、再利用、无溶剂胶粘剂桶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废油墨、废胶水、废弃包装桶、废沾染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报县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按要求设置并建立相关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4500吨塑料软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4500吨塑料软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湘潭天易经 (略) 以东, (略) 以北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略) 环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万元,在湘潭天易经 (略) 以东, (略) 以北建设年产4500吨塑料软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环评建设塑料软包装生产线3条。占地面积约60亩(*.85m2),总建筑面积约*.43m2,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新建车间1栋,原辅料库1栋,危化仓库和危废间1栋、普通仓库1栋、办公楼1栋,宿舍1栋,食堂1栋,RTO设备用房1座,配电房1座、门卫1座等。主要环保措施为“减风增浓+三床式RTO蓄热式燃烧”处理设备,危废间采用活性炭处理设备。主要工艺流程为:调墨→印刷、烘干→干式复合、烘干(或者无溶剂复合)→喷码→熟化→分切→烫金→制袋。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严格按照《 (略) 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项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定时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时间,科学规划施工 (略) 线,避免施工噪声、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加盖、防漏、防尘处理,防止余泥渣土沿途洒漏、飞扬,渣土及时按要求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范围内的土石方应作统盘考虑和合理调配,施工完毕后将项目开挖面、施工区等区域及时清理、恢复、绿化和固化,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印刷、干式复合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及危废间有机废气有组织执行湖南省地标《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标准;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达到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 项目在印刷、干式复合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RTO利用天然气助燃废气执行标准RTO利用天然气助燃,同时RTO处理有机废气燃烧过程会产生颗粒物、SO2、NOX,该部分燃烧废气直接从RTO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应满足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湘江。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边角料和残次品外 (略) 回收处置、废印刷版采用废弃布料沾取一定量的清洗剂进行擦洗,擦洗过后的废印刷版属于一般固废,交由厂商进行回收、再利用、无溶剂胶粘剂桶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废油墨、废胶水、废弃包装桶、废沾染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报县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按要求设置并建立相关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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