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环审〔2024〕30号关于河南金田浩博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储存能力15万吨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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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环审〔2024〕30号关于河南金田浩博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储存能力15万吨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河南金田 (略) 储存能力*吨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金田 (略)

你单位上报的由南阳济维 (略) 编制的《河南金田 (略) 储存能力*吨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南阳自然环境 (略) 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2024]85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金田 (略) 储存能力*吨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位于桐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区。项目分三期工程建设,共建设立式固定顶储罐3000m3共6个,其中3个存放盐酸,3个存放硫酸;地上立式固定顶储罐5500m3共8个,其中3个存放液碱,3个存放硫酸,2个备用;卧式地上固定顶储罐120m3共8个,其中3个为盐酸储罐,1个为过氧化氢储罐,4个为次氯酸钠储罐;纯碱仓库2个,分别为4600m2、1140m2;建设1000m3盐酸地池20个,2个50m3的柴油储罐(用于公司内部运输车辆燃料添加); (略) 2000m2,另配套建设1#仓库4599.8m2,2#仓库1140m2,用于存储纯碱;并配套建设办公室、门卫室等配套设施。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要求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储罐呼吸废气:一期工程建设各类储罐共计18个,要求一期工程各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采用呼吸阀直接由废气收集管对接进行收集,装卸废气通过在装车鹤管排气管收集,通过快接头直接与废气收集管连接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引风机引至“水喷淋+碱液喷淋”(TA001)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简(DA001)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中氯化氢、硫酸雾的排放浓度要求。

二期主要建设纯碱仓库和1000m3盐酸地池20个,要求盐酸池顶均设置为玻璃钢密封池顶,盐酸液面采用油封,该盐酸废气以无组织排放。

三期主要建设硫酸储罐和液碱储罐,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引风机引至“水喷淋+碱液喷淋”(TA002)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简(DA002)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中硫酸雾的排放浓度要求。

营运期项目建设柴油储罐2个(50m3/个)用于公司内部运输车辆燃料添加,柴油储罐产生的非*烷总烃要求油气回收采用“吸附+吸收法”,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要求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分质分流、分类收集排水制,项目生产区域所有污水管道需布设于地面以上(明沟套管或架空管线),最终通过架空管道集中外排至开发 (略) 。

项目地面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3m3 /d)处理后进入厂区暂存池;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排放前在循环水池内经酸碱中和后进入厂区暂存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预处理后汇入厂区暂存池,再通过架空管道集中外排至开发 (略) ,经处理后废水排放应满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区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略) 进水要求,再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鸿鸭河。

为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要求你公司对项目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储罐区、地池区、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装卸区、应急事故池,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3、噪声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并经距离衰减降噪措施,经治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开发区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营运期油罐定期清洁产生的油渣油泥,危废类别HW08;废液封油400m3/3a,危废类别HW34;废抹布和废劳保用品,危废类别HW49,项目厂区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40m2),

以上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密封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求你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为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要求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储存、转移及使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重点储罐安装液位报警和远程控制装置,以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加强对各储罐和装卸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规范化装卸盐酸、硫酸和次氯酸钠等物料,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各储罐区域设置不低于1.2m高的围堰和导流设施,要求厂区按规划建设备用储罐2个(容积为5500m3),用于存放泄露的物料,建设1座950m3事故应急池。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及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落实地下水(对储罐区和地下水监测监控井)监测监控计划、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废气总量控制指标:非*烷总烃≤0.0102t/a。

2、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营运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预 (略) (略) 进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鸿鸭河,排入地表水体总量指标为COD≤0.0837t/a,NH3-N≤0.0084t/a。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4年9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河南金田 (略) 储存能力*吨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金田 (略)

你单位上报的由南阳济维 (略) 编制的《河南金田 (略) 储存能力*吨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南阳自然环境 (略) 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2024]85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金田 (略) 储存能力*吨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位于桐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区。项目分三期工程建设,共建设立式固定顶储罐3000m3共6个,其中3个存放盐酸,3个存放硫酸;地上立式固定顶储罐5500m3共8个,其中3个存放液碱,3个存放硫酸,2个备用;卧式地上固定顶储罐120m3共8个,其中3个为盐酸储罐,1个为过氧化氢储罐,4个为次氯酸钠储罐;纯碱仓库2个,分别为4600m2、1140m2;建设1000m3盐酸地池20个,2个50m3的柴油储罐(用于公司内部运输车辆燃料添加); (略) 2000m2,另配套建设1#仓库4599.8m2,2#仓库1140m2,用于存储纯碱;并配套建设办公室、门卫室等配套设施。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要求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储罐呼吸废气:一期工程建设各类储罐共计18个,要求一期工程各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采用呼吸阀直接由废气收集管对接进行收集,装卸废气通过在装车鹤管排气管收集,通过快接头直接与废气收集管连接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引风机引至“水喷淋+碱液喷淋”(TA001)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简(DA001)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中氯化氢、硫酸雾的排放浓度要求。

二期主要建设纯碱仓库和1000m3盐酸地池20个,要求盐酸池顶均设置为玻璃钢密封池顶,盐酸液面采用油封,该盐酸废气以无组织排放。

三期主要建设硫酸储罐和液碱储罐,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引风机引至“水喷淋+碱液喷淋”(TA002)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简(DA002)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中硫酸雾的排放浓度要求。

营运期项目建设柴油储罐2个(50m3/个)用于公司内部运输车辆燃料添加,柴油储罐产生的非*烷总烃要求油气回收采用“吸附+吸收法”,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要求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分质分流、分类收集排水制,项目生产区域所有污水管道需布设于地面以上(明沟套管或架空管线),最终通过架空管道集中外排至开发 (略) 。

项目地面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3m3 /d)处理后进入厂区暂存池;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排放前在循环水池内经酸碱中和后进入厂区暂存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预处理后汇入厂区暂存池,再通过架空管道集中外排至开发 (略) ,经处理后废水排放应满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区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略) 进水要求,再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鸿鸭河。

为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要求你公司对项目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储罐区、地池区、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装卸区、应急事故池,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3、噪声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并经距离衰减降噪措施,经治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开发区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营运期油罐定期清洁产生的油渣油泥,危废类别HW08;废液封油400m3/3a,危废类别HW34;废抹布和废劳保用品,危废类别HW49,项目厂区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40m2),

以上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密封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求你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为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要求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储存、转移及使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重点储罐安装液位报警和远程控制装置,以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加强对各储罐和装卸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规范化装卸盐酸、硫酸和次氯酸钠等物料,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各储罐区域设置不低于1.2m高的围堰和导流设施,要求厂区按规划建设备用储罐2个(容积为5500m3),用于存放泄露的物料,建设1座950m3事故应急池。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及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落实地下水(对储罐区和地下水监测监控井)监测监控计划、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废气总量控制指标:非*烷总烃≤0.0102t/a。

2、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营运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预 (略) (略) 进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鸿鸭河,排入地表水体总量指标为COD≤0.0837t/a,NH3-N≤0.0084t/a。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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