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老旧营运货船报废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
娄底市老旧营运货船报废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
备案机关: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 娄发改备案〔2024〕10号
企业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略) 水运事务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5A | 法定代表人 | 凌向阳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 (略) 水运事务中心 (略)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船舶和船员管理、船舶检验、水路运输管理、港口和航道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略) 老旧营运货船报废项目 | |||||
所属行业 | 水运 | 建设地点 | (略) | ||||
项目代码 | 2408-*-04-05-* |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报废拆解老旧货船32艘。 | ||||||
能耗基本信息 | 是否“两高”行业 | 否 | |||||
是否涉煤项目 | 否 |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 小于1000吨标准煤或*千瓦时 | ||||||
总用地面积 | / | 总建筑面积 | /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4年10月8日 | 估算总投资 | 3555.*元 |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 资金来源 | 超长期特别国债 | ||||
声明与承诺 | 1、我公司所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和项目基本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 2、此次申报的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或者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企业投资核准项目。 3、该项目备案信息不涉及任何国家保密和商业秘密内容,同意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4、我公司在备案之后将认真履行有关节能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要求,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5、我公司将根据项目用能情况,严格按照《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3〕525号)文件要求,将达到节能审查标准的项目报审查机关开展节能审查,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不开工建设。 6、我公司将按照《企业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要求,项目开工前每季度,开工后每月,竣工验收后30天内分别报送项目进度。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展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 (略) 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变更相关信息。 如有填报信息不实,违反或未履行声明与承诺事项的情形,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
申报日期 | 2024年8月16日 | 备案日期 | 2024年8月16日 | ||||
备案信息变更记录 |
注:该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方具法律效力。
备案机关: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 娄发改备案〔2024〕10号
企业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略) 水运事务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5A | 法定代表人 | 凌向阳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 (略) 水运事务中心 (略)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船舶和船员管理、船舶检验、水路运输管理、港口和航道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略) 老旧营运货船报废项目 | |||||
所属行业 | 水运 | 建设地点 | (略) | ||||
项目代码 | 2408-*-04-05-* |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报废拆解老旧货船32艘。 | ||||||
能耗基本信息 | 是否“两高”行业 | 否 | |||||
是否涉煤项目 | 否 |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 小于1000吨标准煤或*千瓦时 | ||||||
总用地面积 | / | 总建筑面积 | /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4年10月8日 | 估算总投资 | 3555.*元 |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 资金来源 | 超长期特别国债 | ||||
声明与承诺 | 1、我公司所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和项目基本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 2、此次申报的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或者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企业投资核准项目。 3、该项目备案信息不涉及任何国家保密和商业秘密内容,同意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4、我公司在备案之后将认真履行有关节能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要求,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5、我公司将根据项目用能情况,严格按照《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3〕525号)文件要求,将达到节能审查标准的项目报审查机关开展节能审查,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不开工建设。 6、我公司将按照《企业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要求,项目开工前每季度,开工后每月,竣工验收后30天内分别报送项目进度。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展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 (略) 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变更相关信息。 如有填报信息不实,违反或未履行声明与承诺事项的情形,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
申报日期 | 2024年8月16日 | 备案日期 | 2024年8月16日 | ||||
备案信息变更记录 |
注:该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方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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