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公园路北侧、城西干道东侧D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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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公园路北侧、城西干道东侧D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淮 (略) 北侧、城西干道东侧D地块位于 (略) 淮安 (略) 与清安河交叉口附近,占地面积约为*.73m2。地块四至范围:北至E地块(原 (略) ),西 (略) ,南至A地块(原淮 (略) ),东至C地块(原公园村)。

(略) 淮安区土地综合服务中心委托于2024年5月委托森清元 (略) 对淮 (略) 北侧、城西干道东侧D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4年5月开展。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影像和其他资料信息可知,地块历史如下:

1966年~1997年,地块上 (略) , (略) 主要从事毛巾、地毯的生产;

1997年~2017年, (略) 停产改制,将本次调查地块上的厂房对外出租,承租单 (略) (略) 、 (略) 等小型纺织企业;

2017年~2019年, (略) 破产,该地块上厂房拆除后,地块闲置;

2019年~2021年, (略) 263污染攻坚办、清安河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地块南侧被挖出深约1.5m的坑塘,用于堆放清安河内清理出的淤泥。挖出的土方堆放于地块内部形成供渣土车 (略) ,未外运。

2021年~2023年,地块被堆放了来自富升园项目工地开挖地基时的土方,后续原公园村居民将地块作为农田使用,自行平整了地块,以种植农作物。

地块内原有企业主要从事纺织产品的生产,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综合考虑生产过程可能发生的化学品泄漏、生产设备的跑冒滴漏、二次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将地块内所有生产区域定为本次调查的重点关注区域。

地块周边历史上有多家工业企业,关注的重点 (略) 电镀厂、 (略) 染色厂、 (略) 新利来染色厂、 (略) 等,以上企业易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水迁移等途径对项目地块产生不利影响。截止至2024年5月,以上企业均已关停拆除,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

综上,第一阶段调查分析了地块内及周边生产企业的生产资料以及人员访谈情况,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确定调查地块周边的历史工业生产活动以及后续拆迁活动均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不利环境影响。因此,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明确地块土壤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由苏州森清元 (略) 于2024年06月~08月间开展,共在地块布设了25个土壤采样点,9个地下水监测点,3个底泥采样点和2个地表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对照点。现场样品采集与实验室检测由无锡实朴 (略) 完成。

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土壤pH值正常,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相关标准。

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溶解性总固体、钠、总硬度、氯化物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质标准;本次调查地块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和钠,均为一般化学指标,无挥发性,且该区域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故该地块地下水无法通过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饮用地下水途径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其余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及其他特征污染物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质标准和沪环土[2020]62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水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表水样品中的BOD5、COD、总氮、氨氮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限值,BOD5、COD、总氮、氨氮为常规指标,其浓度超标可能与雨水以及清安河本身的水质有关。

底泥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底泥样品中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pH值、石油烃(C10-C40)及其他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地块的土壤样品中检测指标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标准,满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0901)和娱乐用地(0903)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淮安区,淮安

淮 (略) 北侧、城西干道东侧D地块位于 (略) 淮安 (略) 与清安河交叉口附近,占地面积约为*.73m2。地块四至范围:北至E地块(原 (略) ),西 (略) ,南至A地块(原淮 (略) ),东至C地块(原公园村)。

(略) 淮安区土地综合服务中心委托于2024年5月委托森清元 (略) 对淮 (略) 北侧、城西干道东侧D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4年5月开展。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影像和其他资料信息可知,地块历史如下:

1966年~1997年,地块上 (略) , (略) 主要从事毛巾、地毯的生产;

1997年~2017年, (略) 停产改制,将本次调查地块上的厂房对外出租,承租单 (略) (略) 、 (略) 等小型纺织企业;

2017年~2019年, (略) 破产,该地块上厂房拆除后,地块闲置;

2019年~2021年, (略) 263污染攻坚办、清安河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地块南侧被挖出深约1.5m的坑塘,用于堆放清安河内清理出的淤泥。挖出的土方堆放于地块内部形成供渣土车 (略) ,未外运。

2021年~2023年,地块被堆放了来自富升园项目工地开挖地基时的土方,后续原公园村居民将地块作为农田使用,自行平整了地块,以种植农作物。

地块内原有企业主要从事纺织产品的生产,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综合考虑生产过程可能发生的化学品泄漏、生产设备的跑冒滴漏、二次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将地块内所有生产区域定为本次调查的重点关注区域。

地块周边历史上有多家工业企业,关注的重点 (略) 电镀厂、 (略) 染色厂、 (略) 新利来染色厂、 (略) 等,以上企业易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水迁移等途径对项目地块产生不利影响。截止至2024年5月,以上企业均已关停拆除,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

综上,第一阶段调查分析了地块内及周边生产企业的生产资料以及人员访谈情况,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确定调查地块周边的历史工业生产活动以及后续拆迁活动均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不利环境影响。因此,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明确地块土壤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由苏州森清元 (略) 于2024年06月~08月间开展,共在地块布设了25个土壤采样点,9个地下水监测点,3个底泥采样点和2个地表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对照点。现场样品采集与实验室检测由无锡实朴 (略) 完成。

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土壤pH值正常,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相关标准。

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溶解性总固体、钠、总硬度、氯化物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质标准;本次调查地块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和钠,均为一般化学指标,无挥发性,且该区域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故该地块地下水无法通过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饮用地下水途径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其余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及其他特征污染物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质标准和沪环土[2020]62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水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表水样品中的BOD5、COD、总氮、氨氮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限值,BOD5、COD、总氮、氨氮为常规指标,其浓度超标可能与雨水以及清安河本身的水质有关。

底泥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底泥样品中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pH值、石油烃(C10-C40)及其他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地块的土壤样品中检测指标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标准,满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0901)和娱乐用地(0903)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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