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河流域钟祥市殷家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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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河流域钟祥市殷家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官庄湖管理区: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直 (略) 殷家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直 (略) 殷家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为促进直河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保障流域水体功能,同意建设直 (略) 殷家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08-*-04-01-*)。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护岸建设、水生态修复三项内容:

1)人工湿地:在殷家港河上游支流河道建设河道人工湿地,生态恢复面积*㎡;在殷家港河下游入直河口附 (略) 人工湿地占地7000㎡,含泵站、稳定塘、垂直潜流湿地。

2)生态护岸:殷家港河建设生态护岸 6.6 km,两条主要沟渠建设生态护岸5.4km。

3)水生态修复:殷家港河主河道及 2 条主要汇水沟渠水生态恢复面积*㎡。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584.*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殷家港河。

四、项目建设工期

18个月。

五、相关要求

请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希接文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直 (略) 殷家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 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做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8月29日

(略) 官庄湖管理区: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直 (略) 殷家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直 (略) 殷家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为促进直河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保障流域水体功能,同意建设直 (略) 殷家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08-*-04-01-*)。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护岸建设、水生态修复三项内容:

1)人工湿地:在殷家港河上游支流河道建设河道人工湿地,生态恢复面积*㎡;在殷家港河下游入直河口附 (略) 人工湿地占地7000㎡,含泵站、稳定塘、垂直潜流湿地。

2)生态护岸:殷家港河建设生态护岸 6.6 km,两条主要沟渠建设生态护岸5.4km。

3)水生态修复:殷家港河主河道及 2 条主要汇水沟渠水生态恢复面积*㎡。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584.*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殷家港河。

四、项目建设工期

18个月。

五、相关要求

请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希接文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直 (略) 殷家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 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做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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