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拟审查项目
CBD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朝阳区麦子店街道、八里庄街道、呼家楼街道、团结湖街道、建外街道、朝外街道、东风乡
公示时间:2024-09-09
受理时间:2024-08-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环境:(1)采用电缆敷设,全线利用现状管廊敷设;(2)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尘量;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3)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水环境:(1)在施工过程中,将落实文明施工原则;(2)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 (略) 公共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声环境:(1)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 (略) 线;(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施工的,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当向周围居民公告;(3)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笛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固体废物:施工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地点,设置围挡并进行遮盖,统一外运,不得随意堆弃;拆除的电缆需将两端密封后装盘入库;拆除的固定金具更换螺栓后继续使用;拆除的电缆附件、接地 (略)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处理。生态环境:(1)新 (略) 利用现状隧道敷设;(2)减小垃圾量的产生;(3)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4)规范施工方式。合理组织施工,选择科学的施工方式,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生态的破坏。电磁环境:(1) (略) 确保电缆埋深的深度和地表覆土厚度;(2) (略) 选用具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电缆金属护层的屏蔽作用以降 (略) 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3)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外网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通 (略) (略) 2号楼
传真电话:01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朝阳区麦子店街道、八里庄街道、呼家楼街道、团结湖街道、建外街道、朝外街道、东风乡
公示时间:2024-09-09
受理时间:2024-08-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环境:(1)采用电缆敷设,全线利用现状管廊敷设;(2)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尘量;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3)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水环境:(1)在施工过程中,将落实文明施工原则;(2)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 (略) 公共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声环境:(1)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 (略) 线;(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施工的,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当向周围居民公告;(3)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笛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固体废物:施工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地点,设置围挡并进行遮盖,统一外运,不得随意堆弃;拆除的电缆需将两端密封后装盘入库;拆除的固定金具更换螺栓后继续使用;拆除的电缆附件、接地 (略)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处理。生态环境:(1)新 (略) 利用现状隧道敷设;(2)减小垃圾量的产生;(3)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4)规范施工方式。合理组织施工,选择科学的施工方式,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生态的破坏。电磁环境:(1) (略) 确保电缆埋深的深度和地表覆土厚度;(2) (略) 选用具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电缆金属护层的屏蔽作用以降 (略) 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3)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外网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通 (略) (略) 2号楼
传真电话:01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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