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400-407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400-407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湾内的渔澫半岛东湾和西湾。

建设内容:401-407号泊位维护性清淤工作(约*立方米),10-15及400号泊位维护性清淤工作(约*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部湾 (略)

联系地址: (略) 港口区友谊大道22号

邮编:*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70-*

电子邮箱:*@*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 (略) 海淀 (略) 8号

邮编:*

联系人:晏工

电话:010-*

电子邮箱:*@*ttp://**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自行登录生态 (略) 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生态 (略) 下载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北部湾 (略)

2024年9月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400-407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400-407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湾内的渔澫半岛东湾和西湾。

建设内容:401-407号泊位维护性清淤工作(约*立方米),10-15及400号泊位维护性清淤工作(约*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部湾 (略)

联系地址: (略) 港口区友谊大道22号

邮编:*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70-*

电子邮箱:*@*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 (略) 海淀 (略) 8号

邮编:*

联系人:晏工

电话:010-*

电子邮箱:*@*ttp://**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自行登录生态 (略) 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生态 (略) 下载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北部湾 (略)

2024年9月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