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400-407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400-407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湾内的渔澫半岛东湾和西湾。
建设内容:401-407号泊位维护性清淤工作(约*立方米),10-15及400号泊位维护性清淤工作(约*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部湾 (略)
联系地址: (略) 港口区友谊大道22号
邮编:*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70-*
电子邮箱:*@*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 (略) 海淀 (略) 8号
邮编:*
联系人:晏工
电话:010-*
电子邮箱:*@*ttp://**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自行登录生态 (略) 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生态 (略) 下载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北部湾 (略)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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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400-407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防城港渔澫港区10-15号泊位、400-407号泊位维护性疏浚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湾内的渔澫半岛东湾和西湾。
建设内容:401-407号泊位维护性清淤工作(约*立方米),10-15及400号泊位维护性清淤工作(约*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部湾 (略)
联系地址: (略) 港口区友谊大道22号
邮编:*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70-*
电子邮箱:*@*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 (略) 海淀 (略) 8号
邮编:*
联系人:晏工
电话:010-*
电子邮箱:*@*ttp://**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自行登录生态 (略) 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生态 (略) 下载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北部湾 (略)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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