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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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9-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灵石 (略) 新建年产*吨腐殖酸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

灵石经济开发区两渡产业园区

灵石 (略)

山西大地晋新环 (略)

灵石 (略) 新建年产*吨腐殖酸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灵石经济开发区两渡产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综合车间,建设1条腐殖酸钠/钾有机肥生产线,原料来源于以风化煤为原料的2条腐殖酸提取尾料;建设1条生产生物菌腐殖酸有机肥颗粒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腐殖酸钾、腐殖酸钠有机肥*吨,年产生物菌腐殖酸有机肥颗粒*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醇)汽车;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Ⅲ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腐殖酸钾/钠生产线风化煤受料工序粉尘、双级破磨粉机磨粉工序粉尘、风化煤粉仓仓顶呼吸孔粉尘及出料后皮带跌落点粉尘分别收集后,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搅拌釜投料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干燥物料转运粉尘 、筛分粉尘分别收集后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物菌腐殖酸有机肥生产线备料工序受料粉尘、尾料细粉仓仓顶呼吸孔粉尘及出料后皮带跌落点粉尘分别收集后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雷蒙磨乏气出口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圆盘造粒机投料粉尘、滚筒筛分机粉尘、粉碎机粉尘分别收集后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标准中二级标准,同时满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环境管控要求。热风滚筒烘干采用天然气,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热风滚筒烘干废气、滚筒冷却废气分别收集后共用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确保满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mg/m3、200mg/m3、300mg/m3的环境管控要求。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用液化天然气,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颗粒物、SO2、NOx 执行山西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 3 规定的标准限值。

无组织管控:原料要设置全封闭原料车间,设顶部喷雾系统抑尘。生产设施设置在全封闭的车间内,原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厂区 (略) 全部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购置满足环保要求的洒水车、清扫车,厂区车 (略) 。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水经集水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用于洒水抑尘。

(三)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绿化。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腐殖酸钠/钾有机肥生产线作为搅拌釜用水,不外排。烘干蒸汽冷凝水回用于腐殖酸钠/钾有机肥生产线作为搅拌釜用水,不外排。 (略)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分别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绿化、夜间停止建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主要污染源采取消声、吸声、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防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除尘灰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腐殖酸钾/钠生产线备料工序中产生的大块风化煤定期外售;废棉纱、废矿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81t/a、二氧化硫0.177t/a,氮氧化物2.598t/a。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9-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灵石 (略) 新建年产*吨腐殖酸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

灵石经济开发区两渡产业园区

灵石 (略)

山西大地晋新环 (略)

灵石 (略) 新建年产*吨腐殖酸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灵石经济开发区两渡产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综合车间,建设1条腐殖酸钠/钾有机肥生产线,原料来源于以风化煤为原料的2条腐殖酸提取尾料;建设1条生产生物菌腐殖酸有机肥颗粒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腐殖酸钾、腐殖酸钠有机肥*吨,年产生物菌腐殖酸有机肥颗粒*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醇)汽车;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Ⅲ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腐殖酸钾/钠生产线风化煤受料工序粉尘、双级破磨粉机磨粉工序粉尘、风化煤粉仓仓顶呼吸孔粉尘及出料后皮带跌落点粉尘分别收集后,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搅拌釜投料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干燥物料转运粉尘 、筛分粉尘分别收集后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物菌腐殖酸有机肥生产线备料工序受料粉尘、尾料细粉仓仓顶呼吸孔粉尘及出料后皮带跌落点粉尘分别收集后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雷蒙磨乏气出口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圆盘造粒机投料粉尘、滚筒筛分机粉尘、粉碎机粉尘分别收集后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标准中二级标准,同时满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环境管控要求。热风滚筒烘干采用天然气,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热风滚筒烘干废气、滚筒冷却废气分别收集后共用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确保满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mg/m3、200mg/m3、300mg/m3的环境管控要求。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用液化天然气,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颗粒物、SO2、NOx 执行山西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 3 规定的标准限值。

无组织管控:原料要设置全封闭原料车间,设顶部喷雾系统抑尘。生产设施设置在全封闭的车间内,原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厂区 (略) 全部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购置满足环保要求的洒水车、清扫车,厂区车 (略) 。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水经集水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用于洒水抑尘。

(三)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绿化。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腐殖酸钠/钾有机肥生产线作为搅拌釜用水,不外排。烘干蒸汽冷凝水回用于腐殖酸钠/钾有机肥生产线作为搅拌釜用水,不外排。 (略)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分别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绿化、夜间停止建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主要污染源采取消声、吸声、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防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除尘灰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腐殖酸钾/钠生产线备料工序中产生的大块风化煤定期外售;废棉纱、废矿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81t/a、二氧化硫0.177t/a,氮氧化物2.598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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