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水利局对疙瘩涧、张峪涧、划沟等十条河道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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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水利局对疙瘩涧、张峪涧、划沟等十条河道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公示

信息索引号 */2024-* 发布时间 2024-09-02
发布机构 平*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充分发挥河道功能,确保河道防洪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按照《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和《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水河湖管[2020]10号)文件精神,平*县水利局对疙瘩涧、张峪涧、划沟、红旗沟、西延河、计王河、畔沟、马泉沟河、郑家沟、坡底河10条河道的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划界成果公示如下:

  一、划界范围

  (一)疙瘩涧河道划界范围

  疙瘩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14.5km(不包含幸福水库、油坊沟水库的2.2km的水库划界范围)。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6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3+500

  该段河长3.5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29.3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3+500~K6+300

  该段河长2.8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0.0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6+300~K7+300

  该段为幸福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7+300~K8+500

  该段为油坊沟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8+500~K12+800

  该段河长4.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2.0m3/s。该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12+800~K16+734

  该段河长3.93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74.2m3/s。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二)张峪涧划界范围

  张峪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为17.395km(不含当庄水库划界长度635m、*坡水库划界长度970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7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3+231

  该段河长3.231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6.3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3+231~K3+866

  该段为当庄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3+866~K7+800

  该段河长3.93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9.1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7+800~K8+770

  该段为*坡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8+770~K10+303

  该段河长1.53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0.26m3/s。该段河道左岸大部分为阶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

  桩号K10+303~K15+828

  该段河长5.525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98.49m3/s。该段河道两岸大部分为阶地。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治导线位于房屋外围、公路边的河段,管理范围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15+828~K19+000

  该段河长3.172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05.16m3/s。该段河道两岸大部分为阶地。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治导线位于房屋外围、公路边的河段,管理范围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三)划沟河道划界范围

  划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14.43k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2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10+779

  该段河长10.779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60.9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10+779~K14+431

  该段河长3.652km,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31.6m3/s。该段河槽两岸紧邻山体,结合河道现状,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四)红旗沟河道划界范围

  红旗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22.12km(不包含范庄水库0.98km的水库划界范围)。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6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3+430

  该段河长3.4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20.2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3+430~K4+410

  该段为范庄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4+410~K8+100

  该段河长3.69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25.3m3/s。K4+373~K5+900段两岸紧邻山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K5+900~K8+100河段河底整平,两岸紧邻山体,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延崖脚布置。

  桩号K8+100~K8+541

  该段河长0.441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2.8m3/s。该段为马庄淤地坝回水范围内河段,两岸紧邻山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8+541~K11+374

  该段河长2.83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8.3m3/s。该段河槽两岸紧邻山体,部分河段有阶地,阶地上以耕地为主。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11+374~K23+100

  该段河长11.726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61.9m3/s。该段河槽两岸紧邻山体,部分河段有阶地,阶地上以耕地为主。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五)西延河河道划界范围

  本次西延河划定治导线规划总长度为16.0km(不包括关道河水库0.8km的水库划界范围)。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5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K0+000~K3+000

  该段河长3.0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64.8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关道河水库段(K3+000~K3+800)

  该段为关道河水库,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治导线规划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K3+800~K8+650

  该段河长4.85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8.14m3/s。该段属宽浅型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K8+650~K10+744

  该段河长2.09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74.51m3/s。该段属宽浅型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K10+744~K16+800

  该段河长6.056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61.09m3/s。该段部分河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六)计王河划界范围

  计王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为10.08km(不含计王水库划界长度773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5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2+550

  该段河长2.550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2.2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2+550~K3+323

  该段为计王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3+323~K6+200

  该段河长2.877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5.9m3/s。该段左右岸为山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6+200~K8+572

  该段河长2.372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66.1m3/s。该段左右岸为山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道路延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8+572~K10+853

  该段河长2.281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19.8m3/s。该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七)畔沟河道划界范围

  本次畔沟划定治导线规划总长度为15.6k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4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K0+000~K4+748

  该段河长4.748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25.1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K4+748~K7+277

  该段河长2.529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36.0m3/s。该段部分河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K7+277~K11+200

  该段河长3.92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4.9m3/s。该段部分河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K11+200~K15+600

  该段河长4.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78.2m3/s。该段部分河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八)马泉沟河划界范围

  马泉沟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为18.2k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4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5+330

  该段河长5.3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3.2m3/s。K0+000~K5+000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K5+000~K5+330段左右岸为耕地及村庄,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5+330~K8+369

  该段河长3.039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3.4m3/s。K5+330~K7+900段左右岸大部分为耕地,局部为房屋。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沿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K7+900~K8+369段左右岸大部分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8+369~K12+920

  该段河长4.551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85.5m3/s。K8+369~K12+920段左右岸大部分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沿崖脚、房屋 (略) 基脚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12+920~K18+200

  该段河长5.28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96.6m3/s。K12+920~K18+200段左右岸大部分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沿崖脚、房屋 (略) 基脚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九)郑家沟河道划界范围

  郑家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14.004k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3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4+800

  该段河长4.8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5.0m3/s。该段河道两岸紧邻山体,部分河段有阶地,阶地上以耕地为主。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4+800~K9+200

  该段河长4.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90.0m3/s。该段河道两岸紧邻山体,部分河段有阶地,阶地上以耕地为主。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9+200~K14+004

  该段河长4.80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31.1m3/s。该段河道两岸紧邻山体,部分河段有阶地,阶地上以耕地为主。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十)坡底河道划界范围

  平*县坡底河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范围上游自后窑村,下游至G522国道垣潼线西(入黄口),河流全长9.741k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划分为1段对河道治导线及管理范围线进行划定。

  坡底河(K0+000~K9+741)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为248.1m3/s。该段河道属于山区型河道向蜿蜒型过渡的河段,河道比降较下游大,水流携带大量的砂卵石及粗砂在此落淤。河道两岸为高崖、河势受两岸地形的限制蜿蜒下行,高崖交错接续,部 (略) 代堤。此段河道两岸基本为天然状态。该段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治导线及十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三线合一。

  二、划界标准

  现有堤防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省管河道(黄河)管理范围边界线为现有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延伸10-20米处,其它河道延伸5-10米;现有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和无堤防河段,边界线应按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修筑堤防的情况,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完成的河道,应将河道两侧已规划的生态项目划入河道管理边界线内。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参考历史水文资料,结合每条河道实际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疙瘩涧、张峪涧、划沟、红旗沟、西延河、计王河、畔沟、马泉沟河、郑家沟、坡底河10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在平*县 (略) 站公示。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平*县水利局实名查阅。

  四、管理和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1、修建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

  2、修建阻水的围堤、道路、渠道;

  3、种植高杆作物、芦苇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

  4、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阻碍行洪的物体;

  5、在堤防和护堤地打井、挖窑、葬坟和存放物料;

  6、围湖造田,围垦河流;

  7、向河道排放污染水体的物质,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8、非法采砂、取土、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等。

  五、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平*县水利局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联系电话:0359-*。

  平*县水利局

  2024年9月2日

信息索引号 */2024-* 发布时间 2024-09-02
发布机构 平*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充分发挥河道功能,确保河道防洪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按照《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和《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水河湖管[2020]10号)文件精神,平*县水利局对疙瘩涧、张峪涧、划沟、红旗沟、西延河、计王河、畔沟、马泉沟河、郑家沟、坡底河10条河道的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划界成果公示如下:

  一、划界范围

  (一)疙瘩涧河道划界范围

  疙瘩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14.5km(不包含幸福水库、油坊沟水库的2.2km的水库划界范围)。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6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3+500

  该段河长3.5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29.3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3+500~K6+300

  该段河长2.8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0.0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6+300~K7+300

  该段为幸福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7+300~K8+500

  该段为油坊沟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8+500~K12+800

  该段河长4.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2.0m3/s。该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12+800~K16+734

  该段河长3.93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74.2m3/s。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二)张峪涧划界范围

  张峪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为17.395km(不含当庄水库划界长度635m、*坡水库划界长度970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7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3+231

  该段河长3.231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6.3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3+231~K3+866

  该段为当庄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3+866~K7+800

  该段河长3.93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9.1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7+800~K8+770

  该段为*坡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8+770~K10+303

  该段河长1.53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0.26m3/s。该段河道左岸大部分为阶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

  桩号K10+303~K15+828

  该段河长5.525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98.49m3/s。该段河道两岸大部分为阶地。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治导线位于房屋外围、公路边的河段,管理范围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15+828~K19+000

  该段河长3.172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05.16m3/s。该段河道两岸大部分为阶地。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治导线位于房屋外围、公路边的河段,管理范围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三)划沟河道划界范围

  划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14.43k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2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10+779

  该段河长10.779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60.9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10+779~K14+431

  该段河长3.652km,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31.6m3/s。该段河槽两岸紧邻山体,结合河道现状,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四)红旗沟河道划界范围

  红旗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22.12km(不包含范庄水库0.98km的水库划界范围)。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6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3+430

  该段河长3.4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20.2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3+430~K4+410

  该段为范庄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4+410~K8+100

  该段河长3.69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25.3m3/s。K4+373~K5+900段两岸紧邻山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K5+900~K8+100河段河底整平,两岸紧邻山体,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延崖脚布置。

  桩号K8+100~K8+541

  该段河长0.441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2.8m3/s。该段为马庄淤地坝回水范围内河段,两岸紧邻山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8+541~K11+374

  该段河长2.83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8.3m3/s。该段河槽两岸紧邻山体,部分河段有阶地,阶地上以耕地为主。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11+374~K23+100

  该段河长11.726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61.9m3/s。该段河槽两岸紧邻山体,部分河段有阶地,阶地上以耕地为主。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五)西延河河道划界范围

  本次西延河划定治导线规划总长度为16.0km(不包括关道河水库0.8km的水库划界范围)。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5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K0+000~K3+000

  该段河长3.0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64.8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关道河水库段(K3+000~K3+800)

  该段为关道河水库,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治导线规划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K3+800~K8+650

  该段河长4.85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8.14m3/s。该段属宽浅型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K8+650~K10+744

  该段河长2.09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74.51m3/s。该段属宽浅型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K10+744~K16+800

  该段河长6.056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61.09m3/s。该段部分河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六)计王河划界范围

  计王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为10.08km(不含计王水库划界长度773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5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2+550

  该段河长2.550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2.2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2+550~K3+323

  该段为计王水库段,相关范围的界定采用水库确权划界成果,本次划界不对该段进行规划。

  桩号K3+323~K6+200

  该段河长2.877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5.9m3/s。该段左右岸为山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6+200~K8+572

  该段河长2.372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66.1m3/s。该段左右岸为山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道路延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8+572~K10+853

  该段河长2.281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19.8m3/s。该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七)畔沟河道划界范围

  本次畔沟划定治导线规划总长度为15.6k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4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K0+000~K4+748

  该段河长4.748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25.1m3/s。该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K4+748~K7+277

  该段河长2.529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36.0m3/s。该段部分河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K7+277~K11+200

  该段河长3.92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4.9m3/s。该段部分河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K11+200~K15+600

  该段河长4.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78.2m3/s。该段部分河段左右岸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八)马泉沟河划界范围

  马泉沟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为18.2k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4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5+330

  该段河长5.33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43.2m3/s。K0+000~K5+000段属山区段河道,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K5+000~K5+330段左右岸为耕地及村庄,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5+330~K8+369

  该段河长3.039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3.4m3/s。K5+330~K7+900段左右岸大部分为耕地,局部为房屋。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沿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K7+900~K8+369段左右岸大部分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管理范围控制线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8+369~K12+920

  该段河长4.551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85.5m3/s。K8+369~K12+920段左右岸大部分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沿崖脚、房屋 (略) 基脚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桩号K12+920~K18+200

  该段河长5.28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96.6m3/s。K12+920~K18+200段左右岸大部分为耕地,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沿崖脚、房屋 (略) 基脚与治导线、洪水淹没线重合,即三线合一。

  (九)郑家沟河道划界范围

  郑家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14.004k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共划分为3段,分段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桩号K0+000~K4+800

  该段河长4.8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5.0m3/s。该段河道两岸紧邻山体,部分河段有阶地,阶地上以耕地为主。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4+800~K9+200

  该段河长4.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90.0m3/s。该段河道两岸紧邻山体,部分河段有阶地,阶地上以耕地为主。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桩号K9+200~K14+004

  该段河长4.804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段河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31.1m3/s。该段河道两岸紧邻山体,部分河段有阶地,阶地上以耕地为主。结合河道现状,本次规划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左右两岸治导线水平向外延伸5m,局部遇陡崖、房屋、道路延崖脚、房屋 (略) 基脚布置。

  (十)坡底河道划界范围

  平*县坡底河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范围上游自后窑村,下游至G522国道垣潼线西(入黄口),河流全长9.741km。根据河道实际地形,划分为1段对河道治导线及管理范围线进行划定。

  坡底河(K0+000~K9+741)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为248.1m3/s。该段河道属于山区型河道向蜿蜒型过渡的河段,河道比降较下游大,水流携带大量的砂卵石及粗砂在此落淤。河道两岸为高崖、河势受两岸地形的限制蜿蜒下行,高崖交错接续,部 (略) 代堤。此段河道两岸基本为天然状态。该段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治导线及十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三线合一。

  二、划界标准

  现有堤防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省管河道(黄河)管理范围边界线为现有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延伸10-20米处,其它河道延伸5-10米;现有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和无堤防河段,边界线应按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修筑堤防的情况,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完成的河道,应将河道两侧已规划的生态项目划入河道管理边界线内。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参考历史水文资料,结合每条河道实际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疙瘩涧、张峪涧、划沟、红旗沟、西延河、计王河、畔沟、马泉沟河、郑家沟、坡底河10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在平*县 (略) 站公示。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平*县水利局实名查阅。

  四、管理和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1、修建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

  2、修建阻水的围堤、道路、渠道;

  3、种植高杆作物、芦苇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

  4、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阻碍行洪的物体;

  5、在堤防和护堤地打井、挖窑、葬坟和存放物料;

  6、围湖造田,围垦河流;

  7、向河道排放污染水体的物质,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8、非法采砂、取土、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等。

  五、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平*县水利局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联系电话:0359-*。

  平*县水利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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