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0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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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0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关于2024年0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4-08-22 11:18:3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8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08月22日-2024年0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液压支架用高耐磨车削密封件年产*套建设项目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州工业园

河北卓 (略)

河北 (略)

项目位于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州镇片区,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09%。项目新购置MDI聚氨酯浇注机、注塑机、普通车床、数控机床、调料机、粉碎机、全自动平板硫化机、电烤箱、切条机、电葫芦吊机等生产设备共计39台(套),建成投产后年产液压支架用高耐磨车削密封件*套。

1、废气:橡胶硫化废气由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聚氨酯制品生产废气主要包含加料、加热、浇注、保温固化、二次烘烤、烘干、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各工序废气由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聚氨酯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通过破碎机破碎,破碎废气由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排入景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其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景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运营期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4、固废:废包装袋、橡胶边角料、橡胶制品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聚氨酯边角料、聚氨酯制品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设备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其他:项目已在景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景发改备〔2024〕73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关于2024年0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4-08-22 11:18:3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8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08月22日-2024年0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液压支架用高耐磨车削密封件年产*套建设项目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州工业园

河北卓 (略)

河北 (略)

项目位于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州镇片区,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09%。项目新购置MDI聚氨酯浇注机、注塑机、普通车床、数控机床、调料机、粉碎机、全自动平板硫化机、电烤箱、切条机、电葫芦吊机等生产设备共计39台(套),建成投产后年产液压支架用高耐磨车削密封件*套。

1、废气:橡胶硫化废气由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聚氨酯制品生产废气主要包含加料、加热、浇注、保温固化、二次烘烤、烘干、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各工序废气由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聚氨酯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通过破碎机破碎,破碎废气由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排入景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其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景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运营期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4、固废:废包装袋、橡胶边角料、橡胶制品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聚氨酯边角料、聚氨酯制品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设备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其他:项目已在景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景发改备〔2024〕73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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