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9月2日拟对衢州正茂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原材料增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9月2日拟对衢州正茂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原材料增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原材料增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柯城 (略) 1号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原材料增补项目 (2)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3)建设单位: (略) (4)建设地点: (略) 柯城 (略) 1号(现有厂区内) (5)总投资:*元 (6)主要建设内容:企业在现有年产*吨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基础上调整原辅材料种类(增补钢渣、煤灰、石膏),技改后生产工艺、设备、产能不变。 (7)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仍为26人,项目生产班制均为三班制,每天工作24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工作时间为7200h/a。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依托现有环保措施进行生产,后续若有变动企业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同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依托现有环保措施,DA001:粉磨、选粉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DA003:成品库库顶粉尘分别经各自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30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4~DA007:矿粉散装机粉尘分别经各自库底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余进料粉尘、堆场扬尘、 (略) 扬尘、装卸粉尘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2)废水: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沈家污水处理厂处理;(3)固废:依托现有固废贮存库,1处2000m3的一般固废贮存库、1处危险废物贮存库10m3,1处铁渣贮存库30m3;(4)噪声:企业依托现有设备生产,日常生产时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调度,禁止车辆鸣笛。;(5)风险:依托现有,企业已建120m3的事故应急池1座。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原材料增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柯城 (略) 1号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原材料增补项目 (2)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3)建设单位: (略) (4)建设地点: (略) 柯城 (略) 1号(现有厂区内) (5)总投资:*元 (6)主要建设内容:企业在现有年产*吨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基础上调整原辅材料种类(增补钢渣、煤灰、石膏),技改后生产工艺、设备、产能不变。 (7)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仍为26人,项目生产班制均为三班制,每天工作24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工作时间为7200h/a。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依托现有环保措施进行生产,后续若有变动企业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同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依托现有环保措施,DA001:粉磨、选粉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DA003:成品库库顶粉尘分别经各自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30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4~DA007:矿粉散装机粉尘分别经各自库底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余进料粉尘、堆场扬尘、 (略) 扬尘、装卸粉尘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2)废水: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沈家污水处理厂处理;(3)固废:依托现有固废贮存库,1处2000m3的一般固废贮存库、1处危险废物贮存库10m3,1处铁渣贮存库30m3;(4)噪声:企业依托现有设备生产,日常生产时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调度,禁止车辆鸣笛。;(5)风险:依托现有,企业已建120m3的事故应急池1座。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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