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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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联系方式

1

扩建*只/年塑料制品项目

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通 (略) 18号

(略) (略)

(1)项目名称:扩建*/只年塑料制品项目;

(1)单位名称: (略) (略) ;

(2)建设地点: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通 (略) 18号;

(3)建设性质:扩建;

(4)占地面积:4231.5m2;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元,利用原有厂房4231.5平方米,购置1000g注塑机、800g注塑机、搅拌机、粉碎机等设备共计32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只/年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6)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5%。

(7)工作制度:新增职工25人,扩建后全厂38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4800h。

(8)其他:本项目不设食堂、浴室、宿舍等生活设施。


(2)粉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由1套移动式除尘设备,通过自带集气罩收集,捕集率为90%(未捕集的粉尘有50%的大气沉降),粉碎粉尘经处理后由1根18m高1#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85%。

(3)搅拌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由外部固定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1#排气筒排放,废气捕集率为90%(未捕集的粉尘有50%的大气沉降),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4%。

(4)注塑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注塑机上方设集气罩,捕集率为90%,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8m高2#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90%。

(5)未捕集的颗粒物和非*烷无组织排放,通过增强车间通风等措施进行处理。

(6)产生的生活污 (略) (略) ,进入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7)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音、建筑消音减低产生的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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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略) (略) 年产3000吨精密钢管制造项目

(略) 经开区横山桥镇星辰村高田上182号

(略) (略)

(略) (略) 投资*元, (略) 经开区横山桥镇星辰村高田上182号,利用现有生产厂房1800平方米并进行适应性装修,购置三辊冷轧管机、切管机、车床等生产设备26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精密钢管的生产能力。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城 (略) ,排入常州东 (略) 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三山港,对地表水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冷轧过程中产生的油雾废气。生产车间冷轧废气(油雾)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捕集效率90%计)后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按90%计)处理,尾气经车间外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静电除油装置中收集到的废油可一直回用于冷轧,不再作为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废油泥、废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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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8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联系方式

1

扩建*只/年塑料制品项目

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通 (略) 18号

(略) (略)

(1)项目名称:扩建*/只年塑料制品项目;

(1)单位名称: (略) (略) ;

(2)建设地点: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通 (略) 18号;

(3)建设性质:扩建;

(4)占地面积:4231.5m2;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元,利用原有厂房4231.5平方米,购置1000g注塑机、800g注塑机、搅拌机、粉碎机等设备共计32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只/年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6)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5%。

(7)工作制度:新增职工25人,扩建后全厂38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4800h。

(8)其他:本项目不设食堂、浴室、宿舍等生活设施。


(2)粉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由1套移动式除尘设备,通过自带集气罩收集,捕集率为90%(未捕集的粉尘有50%的大气沉降),粉碎粉尘经处理后由1根18m高1#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85%。

(3)搅拌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由外部固定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1#排气筒排放,废气捕集率为90%(未捕集的粉尘有50%的大气沉降),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4%。

(4)注塑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注塑机上方设集气罩,捕集率为90%,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8m高2#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90%。

(5)未捕集的颗粒物和非*烷无组织排放,通过增强车间通风等措施进行处理。

(6)产生的生活污 (略) (略) ,进入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7)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音、建筑消音减低产生的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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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年产3000吨精密钢管制造项目

(略) 经开区横山桥镇星辰村高田上182号

(略) (略)

(略) (略) 投资*元, (略) 经开区横山桥镇星辰村高田上182号,利用现有生产厂房1800平方米并进行适应性装修,购置三辊冷轧管机、切管机、车床等生产设备26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精密钢管的生产能力。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城 (略) ,排入常州东 (略) 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三山港,对地表水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冷轧过程中产生的油雾废气。生产车间冷轧废气(油雾)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捕集效率90%计)后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按90%计)处理,尾气经车间外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静电除油装置中收集到的废油可一直回用于冷轧,不再作为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废油泥、废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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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8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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