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略) 规 (略) 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4年8月22日批复(淄政字〔2024〕43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青 (略) 以北,张店区区界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含已批复5个片区), 规划总用地面积587.38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内容
(1)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587.3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8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4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2.76公顷,工矿用地291.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5.8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5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4.96公顷,特殊用地1.18公顷,*地水域5.91公顷。
保留现状公租房、卓苑、解营顺馨苑、碧桂园,用地面积16.24公顷;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65.76公顷。规划1处中小学,用地面积6.99公顷,班额为小学35班初中24班;保留1处幼儿园,规划3处幼儿园,班额为6班、9班、9班和12班,用地面积为2.61公顷;规划1处社会福利用地0.85公顷。规划商业用地面积9.20公顷; 3处公用 (略) 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0.93公顷;规划商务金融用地2.02公顷;规划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61公顷。规划一类工业用地291.74公顷。 (略) 轨道交通用地(轨道交通1号线科技工业园站)1.22公顷; (略) 用地114.02公顷;交通场站用地(公交首末站)0.62公顷。规划排水用地(现状污水提升泵站)0.53公顷;规划供电用地(1处现状110kV变电站、1处规划110kV变电站)0.79公顷;规划供热用地0.40公顷;规划消防用地0.80公顷。规划公园绿地面积60.48公顷,防护绿地面积4.48公顷;保留殡葬用地1.18公顷;保留河流水面5.91公顷。
(2)控制指标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局部地块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局部地块不大于54米)。
中小学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24%,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6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
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局部地块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局部地块不大于80米)。
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控制。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中小学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幼儿园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下限需同时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要求。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规划范围内容纳人口约为3.*人,划分为2个十分钟、3个五分钟生活圈。考虑了产业园区居住用地相对独立的特点,适当增配了部分十分钟生活圈和五分钟生活圈设施。
十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包括:初中; (略) 、 (略) ;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园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派出所、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商场、餐饮设施、邮政、银行和 (略) 点;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十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包括:小学;商场(1处)、菜市 (略) (3处)、餐饮设施(2处)、银行和 (略) 点(2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2处)。
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幼儿园(4所36班)、社区服务站(6处)、文化活动站( 6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3处)、室外综合健身场地(4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3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处)、社区卫生服务站(5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处)、生活服务站( 2处)、 (略) 点( 7处)、再生资源回收点(3处)、生活垃圾收集站(3处)、公共厕所(14处)。
居住街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与服务( 13处)、党群服务中心(10处)、养老服务用房(11处)、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室外健身器械(10处)、便利店(10处)、邮政和快递送达设施(10处)、生活垃圾收集点(10处)。
体育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党群服务中心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
(4)道路交通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次干道,增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支路,红线宽度15-30米。
(5)公共绿地
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公共绿地人均不低于1m2,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公共绿地人均不低于1m2,规划居住街坊集中绿地人均不低于0.5m2。
二、公布地点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http://**)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 *
《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略) 规 (略) 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4年8月22日批复(淄政字〔2024〕43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青 (略) 以北,张店区区界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含已批复5个片区), 规划总用地面积587.38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内容
(1)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587.3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8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4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2.76公顷,工矿用地291.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5.8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5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4.96公顷,特殊用地1.18公顷,*地水域5.91公顷。
保留现状公租房、卓苑、解营顺馨苑、碧桂园,用地面积16.24公顷;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65.76公顷。规划1处中小学,用地面积6.99公顷,班额为小学35班初中24班;保留1处幼儿园,规划3处幼儿园,班额为6班、9班、9班和12班,用地面积为2.61公顷;规划1处社会福利用地0.85公顷。规划商业用地面积9.20公顷; 3处公用 (略) 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0.93公顷;规划商务金融用地2.02公顷;规划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61公顷。规划一类工业用地291.74公顷。 (略) 轨道交通用地(轨道交通1号线科技工业园站)1.22公顷; (略) 用地114.02公顷;交通场站用地(公交首末站)0.62公顷。规划排水用地(现状污水提升泵站)0.53公顷;规划供电用地(1处现状110kV变电站、1处规划110kV变电站)0.79公顷;规划供热用地0.40公顷;规划消防用地0.80公顷。规划公园绿地面积60.48公顷,防护绿地面积4.48公顷;保留殡葬用地1.18公顷;保留河流水面5.91公顷。
(2)控制指标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局部地块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局部地块不大于54米)。
中小学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24%,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6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
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局部地块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局部地块不大于80米)。
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控制。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中小学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幼儿园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下限需同时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要求。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规划范围内容纳人口约为3.*人,划分为2个十分钟、3个五分钟生活圈。考虑了产业园区居住用地相对独立的特点,适当增配了部分十分钟生活圈和五分钟生活圈设施。
十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包括:初中; (略) 、 (略) ;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园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派出所、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商场、餐饮设施、邮政、银行和 (略) 点;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十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包括:小学;商场(1处)、菜市 (略) (3处)、餐饮设施(2处)、银行和 (略) 点(2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2处)。
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幼儿园(4所36班)、社区服务站(6处)、文化活动站( 6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3处)、室外综合健身场地(4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3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处)、社区卫生服务站(5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处)、生活服务站( 2处)、 (略) 点( 7处)、再生资源回收点(3处)、生活垃圾收集站(3处)、公共厕所(14处)。
居住街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与服务( 13处)、党群服务中心(10处)、养老服务用房(11处)、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室外健身器械(10处)、便利店(10处)、邮政和快递送达设施(10处)、生活垃圾收集点(10处)。
体育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党群服务中心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
(4)道路交通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次干道,增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支路,红线宽度15-30米。
(5)公共绿地
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公共绿地人均不低于1m2,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公共绿地人均不低于1m2,规划居住街坊集中绿地人均不低于0.5m2。
二、公布地点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http://**)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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