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变更-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城阳区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变更-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城阳区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变更 | |
建设地点: | 城阳 (略) 墨水河左岸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 |
项目概况: | 一、城阳区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最大排放量为*m3/d,设于城阳 (略) 墨水河左岸,东经120°20"8.772"、北纬36°18"18.667",尾水经厂区南侧经东环渠排污管线、 (略) (略) 西侧向北、 (略) 墨水河大桥南端后穿墨水河左岸护岸,最终排入墨水河,入河方式为暗管连续排放,排污口编码为DD-*-0016-SH-00。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水事故排放的规避措施和应急措施,并采取各种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污水处理工程在达标范围内排放,不得排放事故废水、超标出水。加强对所接纳废污水的监测,防止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伴生、次生污染,确保发生事故时污染物不会进入墨水河。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的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检查井等。 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监测体系,落实监测计划。入河排污口根据相关要求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四、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城阳区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变更 | |
建设地点: | 城阳 (略) 墨水河左岸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 |
项目概况: | 一、城阳区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最大排放量为*m3/d,设于城阳 (略) 墨水河左岸,东经120°20"8.772"、北纬36°18"18.667",尾水经厂区南侧经东环渠排污管线、 (略) (略) 西侧向北、 (略) 墨水河大桥南端后穿墨水河左岸护岸,最终排入墨水河,入河方式为暗管连续排放,排污口编码为DD-*-0016-SH-00。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水事故排放的规避措施和应急措施,并采取各种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污水处理工程在达标范围内排放,不得排放事故废水、超标出水。加强对所接纳废污水的监测,防止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伴生、次生污染,确保发生事故时污染物不会进入墨水河。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的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检查井等。 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监测体系,落实监测计划。入河排污口根据相关要求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四、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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