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保山供电局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隆发改能源〔20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保山工贸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序推进,将有大量企业入驻,王家山变电站的负荷将进一步增长,同时王家山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投产后,其220kV为单主变供电,无法满足主变“N-1”的要求,供电可靠性较低。为进一步改善提高隆阳区供电可靠性和满足保山工贸园区供电新增用电负荷, (略) 经济社会发展,实施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法人代表:
(一)建设单位: (略) 保山供电局。
(二)项目法人代表:冯俊宗。
三、建设地点: (略) 隆阳区汉庄镇。
四、建设工期:计划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共9个月。
五、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增1台180MVA主变。
(二)220kV部分:更换#1、#2主变进线间隔CT;110kV部分:新增#1主变进线间隔,更换母联间隔CT;35kV部分:Ⅱ段新增开关柜3台(电容器柜3台),Ⅰ段电抗器柜转为电气备用。
(三)新增电容器3组,单组容量12Mvar,接于35kVⅡ段母线。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静态投资*元,动态投资*元, (略) (略) 作为该项目的法人出资建设。
七、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 (略) 电网规划建设研究中心关于报送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规划建设研究〔2020〕56号)。
(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的规划意见》(〔2020〕—268)。
(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项目的预审说明》。
八、项目核准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保山供电局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隆阳区发展和改革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保山供电局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请隆阳区发展和改革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取得核准文件后, (略) (略) 保山供电局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建设条件方可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
2020年7月8日
( (略) 能源局公开)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保山供电局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隆发改能源〔20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保山工贸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序推进,将有大量企业入驻,王家山变电站的负荷将进一步增长,同时王家山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投产后,其220kV为单主变供电,无法满足主变“N-1”的要求,供电可靠性较低。为进一步改善提高隆阳区供电可靠性和满足保山工贸园区供电新增用电负荷, (略) 经济社会发展,实施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法人代表:
(一)建设单位: (略) 保山供电局。
(二)项目法人代表:冯俊宗。
三、建设地点: (略) 隆阳区汉庄镇。
四、建设工期:计划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共9个月。
五、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增1台180MVA主变。
(二)220kV部分:更换#1、#2主变进线间隔CT;110kV部分:新增#1主变进线间隔,更换母联间隔CT;35kV部分:Ⅱ段新增开关柜3台(电容器柜3台),Ⅰ段电抗器柜转为电气备用。
(三)新增电容器3组,单组容量12Mvar,接于35kVⅡ段母线。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静态投资*元,动态投资*元, (略) (略) 作为该项目的法人出资建设。
七、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 (略) 电网规划建设研究中心关于报送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规划建设研究〔2020〕56号)。
(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的规划意见》(〔2020〕—268)。
(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项目的预审说明》。
八、项目核准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保山供电局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隆阳区发展和改革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保山供电局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请隆阳区发展和改革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取得核准文件后, (略) (略) 保山供电局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建设条件方可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
2020年7月8日
( (略) 能源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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