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信宜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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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信宜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的规定, (略) 法治政府建设,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向社 (略) 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略) 执业律师范围内选聘2 (略) 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二、选聘要求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拥护党 (略) 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且在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领域有所专长。

  (四)有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从业经验,且没有被聘用单位提前解聘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兼职法律顾问,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期限

  市委、市政府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出现解除合同情形时,合同终止。

  (二)服务费用

  采取“固定年费”的方式支付服务报酬,具体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0日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3.对应聘法律顾问后响应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承诺。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的执业律师,可在“ (略) 人民政府” (略) 站下载附件有关表格,填写后与相关资料一并当面或 (略) 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也可将相关资料扫描发到该股的电子邮箱。地址: (略) (略) (略) 司法局六楼行政执法监督股;邮编:*;联系人:赵妍;联系电话:0668-*;电子邮箱:*@*63.com。

  六、审定方式

   (略) 司法局依照有关规定拟定初选人员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法律顾问报名表

(略) 司法局
2024年9月2日



  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的规定, (略) 法治政府建设,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向社 (略) 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略) 执业律师范围内选聘2 (略) 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二、选聘要求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拥护党 (略) 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且在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领域有所专长。

  (四)有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从业经验,且没有被聘用单位提前解聘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兼职法律顾问,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期限

  市委、市政府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出现解除合同情形时,合同终止。

  (二)服务费用

  采取“固定年费”的方式支付服务报酬,具体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0日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3.对应聘法律顾问后响应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承诺。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的执业律师,可在“ (略) 人民政府” (略) 站下载附件有关表格,填写后与相关资料一并当面或 (略) 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也可将相关资料扫描发到该股的电子邮箱。地址: (略) (略) (略) 司法局六楼行政执法监督股;邮编:*;联系人:赵妍;联系电话:0668-*;电子邮箱:*@*63.com。

  六、审定方式

   (略) 司法局依照有关规定拟定初选人员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法律顾问报名表

(略) 司法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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