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河西镇长沙河桃山段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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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河西镇长沙河桃山段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河西镇长沙河桃山段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函》(同自然资函{2024}31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同心县河西镇长沙河桃山段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同心县河西镇桃山村,建设规模为生态修复治理97.75h㎡,建设内容主要为地形地貌恢复97.75h㎡、建设格宾石笼护坡*m、林草修复工程43.81h㎡、 (略) 2563m、 (略) 面4座和设置标识牌1座。

本项目总占地97.75h㎡,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林草地、工矿用地、 (略) 等。开挖土方量43.*m3,填方47.*m3,借方3.*m3(借方来自同心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新建蓄水池挖余土方),无弃方。工程总投资2198.*元,其中土建投资1918.*元。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7.75h㎡。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313.*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同心县水务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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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河西镇长沙河桃山段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函》(同自然资函{2024}31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同心县河西镇长沙河桃山段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同心县河西镇桃山村,建设规模为生态修复治理97.75h㎡,建设内容主要为地形地貌恢复97.75h㎡、建设格宾石笼护坡*m、林草修复工程43.81h㎡、 (略) 2563m、 (略) 面4座和设置标识牌1座。

本项目总占地97.75h㎡,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林草地、工矿用地、 (略) 等。开挖土方量43.*m3,填方47.*m3,借方3.*m3(借方来自同心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新建蓄水池挖余土方),无弃方。工程总投资2198.*元,其中土建投资1918.*元。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7.75h㎡。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313.*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同心县水务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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