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人民政府关于甘孜州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征地的公告
得荣县人民政府关于甘孜州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征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得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得荣县茨巫乡支然村、绒各村,白松镇日当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一)征收土地位置:得荣县茨巫乡支然村、绒各村,白松镇日当村。
(二)预征土地面积:约8.1525亩(实际面积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三)土地权属:集体。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待预征地公告公布后将立即启动土地现状调查。
三、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公告途径: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
(三)公告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得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得荣县茨巫乡支然村、绒各村,白松镇日当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一)征收土地位置:得荣县茨巫乡支然村、绒各村,白松镇日当村。
(二)预征土地面积:约8.1525亩(实际面积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三)土地权属:集体。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待预征地公告公布后将立即启动土地现状调查。
三、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公告途径: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
(三)公告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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