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态环境局翠亨新区分局拟对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一元路桥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生态环境局翠亨新区分局拟对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一元路桥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 (略) 桥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朗 (略) 6号城建大楼216室,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 (略) 桥梁)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翠亨新区;广东中山翠亨新区 |
建设单位 |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管护中心) |
项目概况 | 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 (略) 桥梁) (略) 翠亨新区起 (略) 跨茅龙水道(起点:东经:113度36分38.974秒,北纬:22度30分45.630秒,终点:东经:113度36分53.420秒,北纬:22度30分47.387秒),项目用地面积7051.9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 (略) 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 (略) 桥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朗 (略) 6号城建大楼216室,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 (略) 桥梁)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翠亨新区;广东中山翠亨新区 |
建设单位 |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管护中心) |
项目概况 | 翠亨新区茅龙水道桥梁工程( (略) 桥梁) (略) 翠亨新区起 (略) 跨茅龙水道(起点:东经:113度36分38.974秒,北纬:22度30分45.630秒,终点:东经:113度36分53.420秒,北纬:22度30分47.387秒),项目用地面积7051.9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 (略) 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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