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
销
号
台
账
牵头部门: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
目录
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总结
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销号确认表
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整改验收情况
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5.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公示(截图)
6.所有整改责任单位的销号申请表、验收意见表
7.其他佐证资料(工作推进资料、会议纪要、政策制度、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情况)
关于报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销号资料的报告
(略) 林业和草原局:
我政府牵头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公示和销号。现将整改措施销号资料报你办备案。
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2)整改措施销号确认表
牵头部门(盖章:乃东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8月29日
反馈意见 | 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推进不力 |
核查情况 | 《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对青藏高寒草原区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有明确要求,西藏草原面积占青藏高寒草原面积的六成以上,但仅完成规划提出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任务的3.5%和0.9%。目前,西藏草原退化形势严峻,退化面积约3.5亿亩,占全区草原面积的29.4%,其中重度和中度退化面积共计达到1.3亿亩。 |
整改目标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整改措施 | 1.积极争取雅江中下游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退化草原修复工程,待《西藏自治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长期坚持)。 2.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23)》,采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专项工程。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目标任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有效遏制违反草原禁牧、草蓄平衡规定等行为,保护草原资源(长期坚持)。 |
验收情况 | |
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推进不力。 | |
核查情况 | 《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对青藏高寒草原区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有明确要求,西藏草原面积占青藏高寒草原面积的六成以上,但仅完成规划提出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任务的3.5%和0.9%。目前,西藏草原退化形势严峻,退化面积约3.5亿亩,占全区草原面积的29.4%,其中重度和中度退化面积共计达到1.3亿亩。 | |
整改目标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整改措施 | 1.积极争取雅江中下游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退化草原修复工程,待《西藏自治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长期坚持)。 2.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23)》,采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专项工程。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目标任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有效遏制违反草原禁牧、草蓄平衡规定等行为,保护草原资源(长期坚持)。 | |
牵头部门(责任单位) | 乃东区人民政府 | |
责任人 | 索朗平措 | |
联系电话 | 0893-*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号)整改措施销号申请表
责任单位(盖章): (略) 林草局时间:2024年8月29日
反馈问题 | 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推进不力 |
核查情况 | 《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对青藏高寒草原区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有明确要求,西藏草原面积占青藏高寒草原面积的六成以上,但仅完成规划提出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任务的3.5%和0.9%。目前,西藏草原退化形势严峻,退化面积约3.5亿亩,占全区草原面积的29.4%,其中重度和中度退化面积共计达到1.3亿亩。 |
整改措施 | 1.积极争取雅江中下游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退化草原修复工程,待《西藏自治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长期坚持)。 2.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23)》,采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专项工程。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目标任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有效遏制违反草原禁牧、草蓄平衡规定等行为,保护草原资源(长期坚持)。 |
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是实施2022年退化草原修复工程 ,投资*元,人工种草*亩、草原改良*亩、休牧围栏*米;二是实施2023年退化草原修复工程 ,投资*元,人工种草*亩、草原改良*亩、休牧围栏*米;三是计划实施生态草原修复工程,退化草原修复*亩,投资*元。四是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认真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工作,不定期开展征占用林草地分级巡察工作,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确保草原资源安全。 |
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 |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号)
整改措施验收意见表
牵头部门(盖章): (略) 林草局 时间:2024年8月29日
反馈问题 | 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推进不力 |
责任单位 | 乃东区人民政府 |
验收时间 | |
验收方式 | |
验收情况 | |
验收意见 | |
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
销
号
台
账
牵头部门: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
目录
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总结
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销号确认表
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整改验收情况
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5.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公示(截图)
6.所有整改责任单位的销号申请表、验收意见表
7.其他佐证资料(工作推进资料、会议纪要、政策制度、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情况)
关于报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销号资料的报告
(略) 林业和草原局:
我政府牵头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公示和销号。现将整改措施销号资料报你办备案。
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2)整改措施销号确认表
牵头部门(盖章:乃东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8月29日
反馈意见 | 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推进不力 |
核查情况 | 《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对青藏高寒草原区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有明确要求,西藏草原面积占青藏高寒草原面积的六成以上,但仅完成规划提出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任务的3.5%和0.9%。目前,西藏草原退化形势严峻,退化面积约3.5亿亩,占全区草原面积的29.4%,其中重度和中度退化面积共计达到1.3亿亩。 |
整改目标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整改措施 | 1.积极争取雅江中下游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退化草原修复工程,待《西藏自治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长期坚持)。 2.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23)》,采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专项工程。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目标任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有效遏制违反草原禁牧、草蓄平衡规定等行为,保护草原资源(长期坚持)。 |
验收情况 | |
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推进不力。 | |
核查情况 | 《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对青藏高寒草原区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有明确要求,西藏草原面积占青藏高寒草原面积的六成以上,但仅完成规划提出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任务的3.5%和0.9%。目前,西藏草原退化形势严峻,退化面积约3.5亿亩,占全区草原面积的29.4%,其中重度和中度退化面积共计达到1.3亿亩。 | |
整改目标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整改措施 | 1.积极争取雅江中下游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退化草原修复工程,待《西藏自治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长期坚持)。 2.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23)》,采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专项工程。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目标任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有效遏制违反草原禁牧、草蓄平衡规定等行为,保护草原资源(长期坚持)。 | |
牵头部门(责任单位) | 乃东区人民政府 | |
责任人 | 索朗平措 | |
联系电话 | 0893-*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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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号)整改措施销号申请表
责任单位(盖章): (略) 林草局时间:2024年8月29日
反馈问题 | 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推进不力 |
核查情况 | 《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对青藏高寒草原区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有明确要求,西藏草原面积占青藏高寒草原面积的六成以上,但仅完成规划提出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任务的3.5%和0.9%。目前,西藏草原退化形势严峻,退化面积约3.5亿亩,占全区草原面积的29.4%,其中重度和中度退化面积共计达到1.3亿亩。 |
整改措施 | 1.积极争取雅江中下游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退化草原修复工程,待《西藏自治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长期坚持)。 2.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23)》,采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专项工程。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目标任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有效遏制违反草原禁牧、草蓄平衡规定等行为,保护草原资源(长期坚持)。 |
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是实施2022年退化草原修复工程 ,投资*元,人工种草*亩、草原改良*亩、休牧围栏*米;二是实施2023年退化草原修复工程 ,投资*元,人工种草*亩、草原改良*亩、休牧围栏*米;三是计划实施生态草原修复工程,退化草原修复*亩,投资*元。四是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认真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工作,不定期开展征占用林草地分级巡察工作,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确保草原资源安全。 |
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 |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号)
整改措施验收意见表
牵头部门(盖章): (略) 林草局 时间:2024年8月29日
反馈问题 | 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推进不力 |
责任单位 | 乃东区人民政府 |
验收时间 | |
验收方式 | |
验收情况 | |
验收意见 | |
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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