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维龙、博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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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维龙、博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引进先进设备,生产阻燃剂产品品质提升的技术改造项目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 (略) 1号
(略)
(略)
总产能不新增(年产5000吨无卤阻燃剂及副产品2920吨硫酸纳),利用现有300m2助剂车间及250m2废水处置区域,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新增洗涤和烘干设备,提高无卤阻燃剂的纯度(约99.1%提升至99.6%)。
1、因洗涤能力增加,增设一套MVR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6t/h)和母液、洗涤水、回用水等的储罐(共10个)。项目母液废水、洗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中间罐区初期雨水经厂内MVR蒸发后与蒸发水汽冷凝水一并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塔废水接管至港城污水厂集中处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雨水排放按《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要求进行改造。
2、本次技改废气未发生变化,为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助剂、复配添加剂工艺废气经“水喷淋+次氯酸钠吸收”处理后加装一级活性炭吸附;MVR蒸发不凝尾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加装二级活性炭吸附。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书》内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 博马(太仓) (略) 新建年产*件涡轮增压器项目/博马(太仓) (略) 新建年产*件涡轮增压器涡轮轴项目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 (略) 1号1#厂房105-22/105-23室
博马(太仓) (略) /博马(太仓) (略)
苏州和泽 (略)
博马科技主要从事涡轮增压器的组装、测试,博马动力主要进行*件涡轮轴的生产加工。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配套设置处理能力5吨/天的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工艺为“调节破乳+气浮沉淀+缺氧+好氧+MBR膜+多介质过滤+RO系统+双效蒸发”),涡轮轴清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合并 (略) 江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口按规范要求设置,并配套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测装置。
2、全厂共设4个排气筒,其中博马动力1个,博马科技3个。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颗粒物、NH3、H2S、SO2、NOX、臭气浓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引进先进设备,生产阻燃剂产品品质提升的技术改造项目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 (略) 1号
(略)
(略)
总产能不新增(年产5000吨无卤阻燃剂及副产品2920吨硫酸纳),利用现有300m2助剂车间及250m2废水处置区域,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新增洗涤和烘干设备,提高无卤阻燃剂的纯度(约99.1%提升至99.6%)。
1、因洗涤能力增加,增设一套MVR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6t/h)和母液、洗涤水、回用水等的储罐(共10个)。项目母液废水、洗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中间罐区初期雨水经厂内MVR蒸发后与蒸发水汽冷凝水一并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塔废水接管至港城污水厂集中处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雨水排放按《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要求进行改造。
2、本次技改废气未发生变化,为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助剂、复配添加剂工艺废气经“水喷淋+次氯酸钠吸收”处理后加装一级活性炭吸附;MVR蒸发不凝尾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加装二级活性炭吸附。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书》内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 博马(太仓) (略) 新建年产*件涡轮增压器项目/博马(太仓) (略) 新建年产*件涡轮增压器涡轮轴项目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 (略) 1号1#厂房105-22/105-23室
博马(太仓) (略) /博马(太仓) (略)
苏州和泽 (略)
博马科技主要从事涡轮增压器的组装、测试,博马动力主要进行*件涡轮轴的生产加工。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配套设置处理能力5吨/天的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工艺为“调节破乳+气浮沉淀+缺氧+好氧+MBR膜+多介质过滤+RO系统+双效蒸发”),涡轮轴清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合并 (略) 江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口按规范要求设置,并配套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测装置。
2、全厂共设4个排气筒,其中博马动力1个,博马科技3个。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颗粒物、NH3、H2S、SO2、NOX、臭气浓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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