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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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兴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财政局根据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略) 场化多元化发展,赋能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积 (略) 场化改革。督促县管企业认真学性、外显竞争性”的定薪基本原则,印发《延津县县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分配理念,不断调整优化薪酬分配结构,健全“以岗定薪、以技定档、以绩定奖”的薪酬管理机制。对企业在推进改革创新、提升经营效益、产业空间拓展、产业招商运营、产业金融创新、开展资本运作、推动重大项目关键节点突破、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重大贡献的,适当给予专项奖励。

(二)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员工队*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县财政局作为县政府履行出资人向县管企业委派董事,加强国企董事会建设; (略) 场化转型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制度,稳步有 (略) 场化转型发展。印发《延津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通知》, (略) 场化选聘企业管理人员,推行经理层全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大向社会招聘比例,打破人才流动壁垒,推动人才的内外流动,优化人岗适配,激发队*活力。

四、严格国资国企监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一)开展资产清查,切实摸清“家底”。目前,我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计49户。截至2023年底,全县企业国有资产总额81.02亿元,负债总额30.8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8.09%,所有者权益50.16亿元。县财政局计划在年底开展一次县管国有企业全面清产核资排查资产工作,精准摸清企业资产“家底”。

(二)厘清资产权责边界,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印发《延津县财政局授权放权清单》《延津县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2024版)》,立足国资监管职责,转变监管方式和履职理念,动态优化授权放权事项,根据县管企业不同经营状态实施动态监管。对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该由财政部门履行的投资监管职责,制定了《延津县县管企业投资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投资监管;对依法应由县管企业自主作出投资决策的事项,由企业按照发展战略和规划自主决策、自担责任,财政部门加强监管。

(三)健全监督机制,着力化解风险点。积极落实深化提升国企改革要求,推动国企构建高效治理体系,通过提高发展质量,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将资产负债约束成效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引导作用,督促企业管理者贯彻落实资产负债管控要求,通过考核目标实现对企业债务风险的有效监管。依托企业财务快报、年报数据,建立以资产负债率为核心,动态掌握企业债务风险情况,做好债务风险状况预判,督促企业明确还款来源,并对其债务偿还情况跟踪监督检查。

(四)实行分类管理,增强监管针对性。我县国企分为功能类和公益类两类。对功能类企业,要求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控股,根据企业实际,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最后,恳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及与会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办理,狠抓落实,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兴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财政局根据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略) 场化多元化发展,赋能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积 (略) 场化改革。督促县管企业认真学性、外显竞争性”的定薪基本原则,印发《延津县县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分配理念,不断调整优化薪酬分配结构,健全“以岗定薪、以技定档、以绩定奖”的薪酬管理机制。对企业在推进改革创新、提升经营效益、产业空间拓展、产业招商运营、产业金融创新、开展资本运作、推动重大项目关键节点突破、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重大贡献的,适当给予专项奖励。

(二)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员工队*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县财政局作为县政府履行出资人向县管企业委派董事,加强国企董事会建设; (略) 场化转型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制度,稳步有 (略) 场化转型发展。印发《延津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通知》, (略) 场化选聘企业管理人员,推行经理层全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大向社会招聘比例,打破人才流动壁垒,推动人才的内外流动,优化人岗适配,激发队*活力。

四、严格国资国企监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一)开展资产清查,切实摸清“家底”。目前,我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计49户。截至2023年底,全县企业国有资产总额81.02亿元,负债总额30.8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8.09%,所有者权益50.16亿元。县财政局计划在年底开展一次县管国有企业全面清产核资排查资产工作,精准摸清企业资产“家底”。

(二)厘清资产权责边界,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印发《延津县财政局授权放权清单》《延津县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2024版)》,立足国资监管职责,转变监管方式和履职理念,动态优化授权放权事项,根据县管企业不同经营状态实施动态监管。对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该由财政部门履行的投资监管职责,制定了《延津县县管企业投资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投资监管;对依法应由县管企业自主作出投资决策的事项,由企业按照发展战略和规划自主决策、自担责任,财政部门加强监管。

(三)健全监督机制,着力化解风险点。积极落实深化提升国企改革要求,推动国企构建高效治理体系,通过提高发展质量,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将资产负债约束成效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引导作用,督促企业管理者贯彻落实资产负债管控要求,通过考核目标实现对企业债务风险的有效监管。依托企业财务快报、年报数据,建立以资产负债率为核心,动态掌握企业债务风险情况,做好债务风险状况预判,督促企业明确还款来源,并对其债务偿还情况跟踪监督检查。

(四)实行分类管理,增强监管针对性。我县国企分为功能类和公益类两类。对功能类企业,要求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控股,根据企业实际,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最后,恳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及与会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办理,狠抓落实,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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