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丹县城乡 (略) :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批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广西 (略) 组织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环境污染问题,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同意建设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
二、项目名称: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6-*-04-05-*。
三、项目建设地址:南丹县大厂镇、车河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 (略) 组合人工湿地1座,采用工艺:表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出水塘,处理规模1200m3/d,占地面积约500m2;建设绿荫塘2号塘出口下游组合人工湿地,采用工艺:表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出水塘,处理规模1430m3/d,占地面积约500m2。
五、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工程节能措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六、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七、投资估算及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865.*元,其中工程费用70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元,预备费64.*元;资金来源为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元、自筹65.*元。
八、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 (略) ( (略) 址: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的设计工作。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南丹县城乡 (略)
项目名称: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 核准 | ||||||
其它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办法规定。 2.本表其他栏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环保费用、前期工作及其他费用等。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8月28日 |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8月28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丹县城乡 (略) :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批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广西 (略) 组织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环境污染问题,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同意建设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
二、项目名称: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6-*-04-05-*。
三、项目建设地址:南丹县大厂镇、车河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 (略) 组合人工湿地1座,采用工艺:表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出水塘,处理规模1200m3/d,占地面积约500m2;建设绿荫塘2号塘出口下游组合人工湿地,采用工艺:表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出水塘,处理规模1430m3/d,占地面积约500m2。
五、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工程节能措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六、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七、投资估算及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865.*元,其中工程费用70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元,预备费64.*元;资金来源为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元、自筹65.*元。
八、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 (略) ( (略) 址: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的设计工作。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南丹县城乡 (略)
项目名称: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 核准 | ||||||
其它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办法规定。 2.本表其他栏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环保费用、前期工作及其他费用等。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8月28日 |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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