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桥恩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北京桥恩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窦 (略) 06街区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 10号楼2层西侧区域
公示时间:2024-09-09
受理时间:2024-08-2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排风管道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项目所在10号楼楼顶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工作服清洗废水、实验仪器设备、器皿3-4遍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及生活污水。其中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器皿3-4遍清洗废水采用臭氧消毒预处理后与员工工作服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及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所在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公共化粪池预 (略) (略)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实验室离心机、旋涡振荡器、臭氧消毒废水处理设备等小型仪器设备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实验设备及污水处理设备均位于室内,采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结构,对设备合理布局;对振动较大、噪音较大的排风机设置在楼顶,进出口采用软连接,并安装减振装置和外罩。经基础减振、墙体阻隔等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反渗透膜及原辅材料废包装材料,其中原辅材料废包装材料产生 (略) 回收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反渗膜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凝胶、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化学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在实验室设置的危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联系人:刘小红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材地质工 (略)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 (略) *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桥恩 (略)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窦 (略) 06街区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 10号楼2层西侧区域
公示时间:2024-09-09
受理时间:2024-08-2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排风管道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项目所在10号楼楼顶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工作服清洗废水、实验仪器设备、器皿3-4遍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及生活污水。其中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器皿3-4遍清洗废水采用臭氧消毒预处理后与员工工作服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及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所在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公共化粪池预 (略) (略)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实验室离心机、旋涡振荡器、臭氧消毒废水处理设备等小型仪器设备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实验设备及污水处理设备均位于室内,采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结构,对设备合理布局;对振动较大、噪音较大的排风机设置在楼顶,进出口采用软连接,并安装减振装置和外罩。经基础减振、墙体阻隔等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反渗透膜及原辅材料废包装材料,其中原辅材料废包装材料产生 (略) 回收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反渗膜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凝胶、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化学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在实验室设置的危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联系人:刘小红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材地质工 (略)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 (略) *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桥恩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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