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河村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河村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略) 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河村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 (略) 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略) 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河村水厂工程位于淳安县威坪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取水管道长度0.8km,管径DN500,配水管道长度36.7km,管径 DN150~DN600;2、新建河村水厂一座,总建筑面积490m2;3、沿线设置加压泵站7座。河村水厂供水区域涉及威坪镇河、村村、五丰村、蔗川村、青联村、厚屏村、琴坑村、横塘村、蜀阜村、桐溪村、唐村村、笔峰村、凤凰村、坑下村、茶合村、妙石村、贤茂村、叶家村、杨家畈村、岭脚村、洪圻村、驮岭脚村等,总设计供水规模*m3/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地表水
评价范围内的饮用水水源二级和准保护区。
(2)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涉及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25处,包含23处居民点/小区、2处学校。
(3)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配水管线下穿的风景名胜区,以及工程占地区外评价区内的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文情势
工程运行后,本工程优先保证下游生态用水和灌溉用水,然后再考虑河村水厂取水,能够保证下游生态和灌溉用水需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围堰施工会对河床造成扰动,短时间内会导致水体中SS浓度增大,施工结束后悬浮物影响将消失,工程将恢复河道原有地形。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由于河村水库坝址下游水文条件变化,对河道水质有一定影响,在落实农村污水治理相关措施后,水质能够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可知,工程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向地下含水层中排放污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
(4)声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对沿线敏感目标有短时间影响,工程分段施工,影响时段较短,工程施工结束后即消除影响。
(5)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主要影响为挖掘机及其他运输车辆废气等,影响不大,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
(6)生态环境影响
调查水域不存在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鱼类,不存在规模化“鱼类三场”。涉水施工会造成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等水生生物量少量损失,但对水生生物生境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影响时间较小,随着涉水施工结束,水生生境得以快速恢复,原有的水生生物群落也会逐步恢复,项目建设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
配水管线沿线有古树6株,施工活动将会对古树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工程施工期受影响的植被类型主要为工程沿线园地、耕地,多是栽培植被。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占地、临时设施等将对占地范围内*生植被的生物量、分布格局及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由于占地面积相对较小,对整个区域的*生植被生物量、分布格局和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根据现场调查,由于人类长期活动的影响,当地野生动物分布密度较小,以鸟类为主。且野生动物都具有一定的迁移能力,有较广阔的活动栖息区域。工程施工对区域内群落结构、物种多样性影响甚微。
(7)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油和生活垃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均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运行期厂区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毫屋里自然村2号污水处理终端处理;脱水分离液外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严格禁止污废水向地下含水层中排放,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土防渗材料。
(3)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围挡、减速及控制施工时间的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洒水、围挡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影响。运行期采用吸声材料等降低噪声影响。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古 (略) 布置,减少施工对古树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
(5)固体废弃物处置
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及废油等危废均得到合理消纳、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工程对区域可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最大程度地得以减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在淳安县人民政府 (略) 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九、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 地址: (略) 淳安 (略) 615号
建设单位:淳安县农 (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 (略) 493号10楼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 (略)
联系电话:0571-* 邮箱:*@*dec.com 地址: (略) (略) 201号
淳安县农 (略)
2024年9月2日
(略) 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河村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 (略) 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略) 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河村水厂工程位于淳安县威坪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取水管道长度0.8km,管径DN500,配水管道长度36.7km,管径 DN150~DN600;2、新建河村水厂一座,总建筑面积490m2;3、沿线设置加压泵站7座。河村水厂供水区域涉及威坪镇河、村村、五丰村、蔗川村、青联村、厚屏村、琴坑村、横塘村、蜀阜村、桐溪村、唐村村、笔峰村、凤凰村、坑下村、茶合村、妙石村、贤茂村、叶家村、杨家畈村、岭脚村、洪圻村、驮岭脚村等,总设计供水规模*m3/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地表水
评价范围内的饮用水水源二级和准保护区。
(2)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涉及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25处,包含23处居民点/小区、2处学校。
(3)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配水管线下穿的风景名胜区,以及工程占地区外评价区内的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文情势
工程运行后,本工程优先保证下游生态用水和灌溉用水,然后再考虑河村水厂取水,能够保证下游生态和灌溉用水需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围堰施工会对河床造成扰动,短时间内会导致水体中SS浓度增大,施工结束后悬浮物影响将消失,工程将恢复河道原有地形。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由于河村水库坝址下游水文条件变化,对河道水质有一定影响,在落实农村污水治理相关措施后,水质能够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可知,工程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向地下含水层中排放污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
(4)声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对沿线敏感目标有短时间影响,工程分段施工,影响时段较短,工程施工结束后即消除影响。
(5)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主要影响为挖掘机及其他运输车辆废气等,影响不大,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
(6)生态环境影响
调查水域不存在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鱼类,不存在规模化“鱼类三场”。涉水施工会造成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等水生生物量少量损失,但对水生生物生境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影响时间较小,随着涉水施工结束,水生生境得以快速恢复,原有的水生生物群落也会逐步恢复,项目建设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
配水管线沿线有古树6株,施工活动将会对古树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工程施工期受影响的植被类型主要为工程沿线园地、耕地,多是栽培植被。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占地、临时设施等将对占地范围内*生植被的生物量、分布格局及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由于占地面积相对较小,对整个区域的*生植被生物量、分布格局和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根据现场调查,由于人类长期活动的影响,当地野生动物分布密度较小,以鸟类为主。且野生动物都具有一定的迁移能力,有较广阔的活动栖息区域。工程施工对区域内群落结构、物种多样性影响甚微。
(7)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油和生活垃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均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运行期厂区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毫屋里自然村2号污水处理终端处理;脱水分离液外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严格禁止污废水向地下含水层中排放,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土防渗材料。
(3)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围挡、减速及控制施工时间的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洒水、围挡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影响。运行期采用吸声材料等降低噪声影响。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古 (略) 布置,减少施工对古树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
(5)固体废弃物处置
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及废油等危废均得到合理消纳、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工程对区域可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最大程度地得以减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在淳安县人民政府 (略) 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九、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 地址: (略) 淳安 (略) 615号
建设单位:淳安县农 (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 (略) 493号10楼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 (略)
联系电话:0571-* 邮箱:*@*dec.com 地址: (略) (略) 201号
淳安县农 (略)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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