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金涌道审砚山2024-3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金涌道审砚山2024-3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等有关要求,入围评审机构云南金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砚山县平远镇水城白鸡冲坡头石料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6-*
附件:1.砚山县平远镇水城白鸡冲坡头石料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2. 砚山县平远镇水城白鸡冲坡头石料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砚山县平远镇水城白鸡冲坡头石料场山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docx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金涌道审砚山2024-3).doc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等有关要求,入围评审机构云南金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砚山县平远镇水城白鸡冲坡头石料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6-*
附件:1.砚山县平远镇水城白鸡冲坡头石料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2. 砚山县平远镇水城白鸡冲坡头石料场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砚山县平远镇水城白鸡冲坡头石料场山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docx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金涌道审砚山202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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