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9月3日拟对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年产100tx2喷雾三元前驱体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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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9月3日拟对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年产100tx2喷雾三元前驱体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100tx2喷雾三元前驱体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 (略) 18号

建设单位: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935.*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64.46 万元;新建喷雾厂房、成品存储间和基础实验室;采用喷雾热解工艺制备三元前驱体材料,新增200t/a三元前驱体的生产能力(200t/a氯盐体系产线),项目达产后每年新增*元产值。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焙烧烟气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后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水雾除尘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2、本项目工艺废水及公用工程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纳入园 (略) ,送高新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集中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湿疹生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该项目的设备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4、固废: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本项目危废依托现有企业现有的1座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540m2)进行暂存。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100tx2喷雾三元前驱体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 (略) 18号

建设单位: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935.*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64.46 万元;新建喷雾厂房、成品存储间和基础实验室;采用喷雾热解工艺制备三元前驱体材料,新增200t/a三元前驱体的生产能力(200t/a氯盐体系产线),项目达产后每年新增*元产值。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焙烧烟气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后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水雾除尘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2、本项目工艺废水及公用工程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纳入园 (略) ,送高新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集中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湿疹生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该项目的设备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4、固废: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本项目危废依托现有企业现有的1座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540m2)进行暂存。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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