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关于2024年9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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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关于2024年9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办公室)

传 真:0877-*

邮 箱:*@*q.com

通 讯 地 址: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 (略) 煤炭、铁矿仓储转运项目

峨峨山县双江街道登云社区镇东营

(略)

云南科环 (略)

项目位置:峨山县双江街道登云社区镇东营;

立项依据:峨山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峨发改备案〔2023〕0240号),项目代码2310-*-04-01-*;备案项目编码:*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转运、加工煤炭*吨,转运、加工铁矿*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投资的32%。

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委托云南科环 (略) 编制《 (略) 煤炭、铁矿仓储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4年3月1日,云南 (略) 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云南 (略) 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2024年3月26日云南 (略) 出具技术评审意见云玉评估表〔2024〕14号。项目因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略) 生态环境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2024〕7-07号)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已于2024年7月1日履行完毕。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定期对施工场地、 (略) 等产尘位置进行洒水降尘;车辆进行篷布遮盖、控制车速;使用尾气达标车辆,不超载运输。

2、施工期废水。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内食宿,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 (略) 洒水降尘。

3、施工期噪声。施工场地合理布局,高噪声作业点布置在场地中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等措施。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废弃土方量回填项目低洼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配煤工段在密闭的铁矿成品暂存间内进行生产,封闭设备落料点及输送设备,配煤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至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项目铁矿破碎、筛分工段在密闭的铁矿成品暂存间内进行生产,封闭设备落料点及输送设备,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至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3) (略) 及厂区内地面硬化,派专人 (略) 面清洗、洒水降尘, (略) 扬尘;运输车辆封闭遮盖,以减少原材料的散落,厂区内运输严格控制车速。

(4)项目煤炭、铁矿的下料工段均在厂房内进行,煤炭仓储车间、铁矿仓储车间、铁矿成品暂存间均设置为密闭厂房,并在三间厂房分别配备1台移动式雾炮机,用于原料卸料、物料堆存时喷雾降尘。

(4)运营期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1)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区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至1个12m3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铁矿仓储区洒水降尘。

(2)员工生活污水经现有的1个隔油池(1m3)、1个化粪池(8m3)及1个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3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暂存于设备自带贮水池中,逐步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几何发散衰减;

(2)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3)生产主要产噪设备应设置于厂房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除尘灰:运营期定期清理除尘器灰斗,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混入产品外售,不外排。

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初期雨水收集池,清掏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混入产品外售,不外排。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隔油池浮油:定期清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

废机油。项目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空油桶。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一般防渗区:车间厂房、隔油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防渗要求为: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措施。简单防渗区: (略) ;防渗要求为:混凝土硬化。

6、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统一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严禁随意堆放、处置。设置相关运行管理台账,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定期检查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发现破损,及时清理更换。及时处理暂存场所泄漏、雨水浸泡等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办公室)

传 真:0877-*

邮 箱:*@*q.com

通 讯 地 址: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 (略) 煤炭、铁矿仓储转运项目

峨峨山县双江街道登云社区镇东营

(略)

云南科环 (略)

项目位置:峨山县双江街道登云社区镇东营;

立项依据:峨山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峨发改备案〔2023〕0240号),项目代码2310-*-04-01-*;备案项目编码:*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转运、加工煤炭*吨,转运、加工铁矿*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投资的32%。

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委托云南科环 (略) 编制《 (略) 煤炭、铁矿仓储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4年3月1日,云南 (略) 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云南 (略) 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2024年3月26日云南 (略) 出具技术评审意见云玉评估表〔2024〕14号。项目因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略) 生态环境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2024〕7-07号)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已于2024年7月1日履行完毕。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定期对施工场地、 (略) 等产尘位置进行洒水降尘;车辆进行篷布遮盖、控制车速;使用尾气达标车辆,不超载运输。

2、施工期废水。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内食宿,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 (略) 洒水降尘。

3、施工期噪声。施工场地合理布局,高噪声作业点布置在场地中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等措施。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废弃土方量回填项目低洼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配煤工段在密闭的铁矿成品暂存间内进行生产,封闭设备落料点及输送设备,配煤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至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项目铁矿破碎、筛分工段在密闭的铁矿成品暂存间内进行生产,封闭设备落料点及输送设备,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至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3) (略) 及厂区内地面硬化,派专人 (略) 面清洗、洒水降尘, (略) 扬尘;运输车辆封闭遮盖,以减少原材料的散落,厂区内运输严格控制车速。

(4)项目煤炭、铁矿的下料工段均在厂房内进行,煤炭仓储车间、铁矿仓储车间、铁矿成品暂存间均设置为密闭厂房,并在三间厂房分别配备1台移动式雾炮机,用于原料卸料、物料堆存时喷雾降尘。

(4)运营期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1)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区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至1个12m3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铁矿仓储区洒水降尘。

(2)员工生活污水经现有的1个隔油池(1m3)、1个化粪池(8m3)及1个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3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暂存于设备自带贮水池中,逐步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几何发散衰减;

(2)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3)生产主要产噪设备应设置于厂房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除尘灰:运营期定期清理除尘器灰斗,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混入产品外售,不外排。

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初期雨水收集池,清掏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混入产品外售,不外排。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隔油池浮油:定期清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

废机油。项目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空油桶。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一般防渗区:车间厂房、隔油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防渗要求为: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措施。简单防渗区: (略) ;防渗要求为:混凝土硬化。

6、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统一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严禁随意堆放、处置。设置相关运行管理台账,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定期检查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发现破损,及时清理更换。及时处理暂存场所泄漏、雨水浸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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