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及轨道门系统配件项目环评信息公告第一次公示
医疗器械及轨道门系统配件项目环评信息公告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疗器械及轨道门系统配件项目;
项目投资:*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15亩,建筑面积8267.96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其中:办公用房900平方米,车间6367.96平方米,仓库及其他用房1000平方米;拟购置切割设备、冲压设备、数控设备、焊接设备、铝氧化生产线1条等主要及辅助生产设备50台(套);该项目主要原材料为钢板、不锈钢板、铝板、管材,利用原材料、切割、冲压、数控加工、折弯、焊接、铝氧化、烘干、成品等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医疗器械及轨道门系统配件产品*(件),产值*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河北纳康 (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6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311-*
Email:*@*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①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③进行环境影响预测;④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⑤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是否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保措施及建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环保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的该项目;
(3)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程度;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6)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河北纳康 (略)
2024年9月3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疗器械及轨道门系统配件项目;
项目投资:*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15亩,建筑面积8267.96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其中:办公用房900平方米,车间6367.96平方米,仓库及其他用房1000平方米;拟购置切割设备、冲压设备、数控设备、焊接设备、铝氧化生产线1条等主要及辅助生产设备50台(套);该项目主要原材料为钢板、不锈钢板、铝板、管材,利用原材料、切割、冲压、数控加工、折弯、焊接、铝氧化、烘干、成品等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医疗器械及轨道门系统配件产品*(件),产值*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河北纳康 (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6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311-*
Email:*@*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①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③进行环境影响预测;④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⑤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是否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保措施及建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环保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的该项目;
(3)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程度;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6)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河北纳康 (略)
2024年9月3日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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