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取消榕江县寨蒿河毛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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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取消榕江县寨蒿河毛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榕江县寨蒿河毛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榕江县寨蒿河毛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黔东南自治州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黔东南自治州要加强榕江县归久溪水库等现有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黔东南自治州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榕江县寨蒿河毛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榕江县寨蒿河毛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黔东南自治州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黔东南自治州要加强榕江县归久溪水库等现有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黔东南自治州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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