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情况公示
云浮市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情况公示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 (略) 云安区石城镇珠洞村坑尾、十亩洞一带地块,根据相关文件,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现主要为农用地,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因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云安区 (略) 委托, (略) (略) 承担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广 (略) 地块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略) (略) 编制了《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公示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工作相关内容。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南侧
3、基本情况: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总面积为*.51m2。地块2024年5月 (略) 云安区石城镇珠洞村委会,2024年6月通过征收土地 (略) 云安区 (略) 。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主要为农用地,作为农用地时期,主要种植水稻及果树等农作物。种植过程中极少使用生物类农药,喷杀周期约为一年两次,生物农药具有高效、广谱、易降解,在土内被土壤吸附不会移动,并且被微生物分解,因而在环境中无累积作用等特点。综上所述,种植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地块周边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及石材销售厂等,石材销售厂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切割打磨废水经多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切割打磨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 (略) 回收处理。综上所述,该石材商铺运营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略) 泄漏向附近土壤中入渗的情况,“三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调查地块的地势较周边地块高,且石材商铺多与调查地块经农用地相隔,因此周边地块的活动行为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4、调查结论:2024年8月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通过快检仪器对地块所选的8个点位表层土壤的重金属(XRF检测)及挥发性有机物(PID检测)进行检测。XRF检测快检结果显示,Pb、Cu、Ni、As、Cd、Cr六种重金属出现不同程度的检出。Pb、Cu、Ni、As、Cd整体数值较低,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在地块空间上并没有显著的趋势特征;PID结果显示,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并未显示出明显的区域分布特征。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明确了地块及相邻地块的使用历史;通过对地块土壤表层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快速检测,明确本地块土壤表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表明,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土壤和地下水均无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可结束该地块调查工作。
二、地块调查机构
1、编制单位: (略) (略)
2、通讯地址: (略) (略) 中路1号(金山区)A区主楼三层
3、联系电话:0766-*
4、联系邮箱:*@*63.com
三、公示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 (略) 云安区石城镇珠洞村坑尾、十亩洞一带地块,根据相关文件,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现主要为农用地,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因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云安区 (略) 委托, (略) (略) 承担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广 (略) 地块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略) (略) 编制了《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公示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工作相关内容。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南侧
3、基本情况: (略) 云安区深南高铁(云安段)石城镇珠洞村房屋拆迁回迁地安置项目地块总面积为*.51m2。地块2024年5月 (略) 云安区石城镇珠洞村委会,2024年6月通过征收土地 (略) 云安区 (略) 。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主要为农用地,作为农用地时期,主要种植水稻及果树等农作物。种植过程中极少使用生物类农药,喷杀周期约为一年两次,生物农药具有高效、广谱、易降解,在土内被土壤吸附不会移动,并且被微生物分解,因而在环境中无累积作用等特点。综上所述,种植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地块周边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及石材销售厂等,石材销售厂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切割打磨废水经多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切割打磨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 (略) 回收处理。综上所述,该石材商铺运营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略) 泄漏向附近土壤中入渗的情况,“三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调查地块的地势较周边地块高,且石材商铺多与调查地块经农用地相隔,因此周边地块的活动行为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4、调查结论:2024年8月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通过快检仪器对地块所选的8个点位表层土壤的重金属(XRF检测)及挥发性有机物(PID检测)进行检测。XRF检测快检结果显示,Pb、Cu、Ni、As、Cd、Cr六种重金属出现不同程度的检出。Pb、Cu、Ni、As、Cd整体数值较低,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在地块空间上并没有显著的趋势特征;PID结果显示,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并未显示出明显的区域分布特征。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明确了地块及相邻地块的使用历史;通过对地块土壤表层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快速检测,明确本地块土壤表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表明,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土壤和地下水均无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可结束该地块调查工作。
二、地块调查机构
1、编制单位: (略) (略)
2、通讯地址: (略) (略) 中路1号(金山区)A区主楼三层
3、联系电话:0766-*
4、联系邮箱:*@*63.com
三、公示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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