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黎川县第一小学附属设施及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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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黎川县第一小学附属设施及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第一小学: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4年黎川县第一小学附属设施及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黎一小文〔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黎川县第一小学附属设施及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黎川县第一小学附属设施及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第一小学申报,项目代码:2407-*-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 (略) 134号(黎川县第一小学校内)。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①附属设施:抹灰面油漆20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248平方米,铺种草皮103.25平方米,电动伸缩门8米;②文化广告牌:吸塑字118个,泡沫塑料字50个;宣传栏20.8平方米,校外三风一训42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

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 送:县统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教体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印发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

黎川县第一小学: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4年黎川县第一小学附属设施及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黎一小文〔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黎川县第一小学附属设施及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黎川县第一小学附属设施及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第一小学申报,项目代码:2407-*-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 (略) 134号(黎川县第一小学校内)。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①附属设施:抹灰面油漆20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248平方米,铺种草皮103.25平方米,电动伸缩门8米;②文化广告牌:吸塑字118个,泡沫塑料字50个;宣传栏20.8平方米,校外三风一训42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

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 送:县统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教体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印发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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