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梅国建。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梅国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梅国勋、梅国文、梅菊琼、梅国建、梅国军申请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梅贻富、周英名下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合国用(1999)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桂房证字第*号。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梅贻富、周英。
继承人:梅国建。
不动产坐落:合浦县 (略) 南街12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106.66,房屋:130.38㎡。
不动产用途: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779-*, 0779-*
合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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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梅国勋、梅国文、梅菊琼、梅国建、梅国军申请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梅贻富、周英名下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合国用(1999)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桂房证字第*号。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梅贻富、周英。
继承人:梅国建。
不动产坐落:合浦县 (略) 南街12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106.66,房屋:130.38㎡。
不动产用途: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779-*, 0779-*
合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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