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9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 (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娄烦县境内汾河水库 | 山西 (略) | 山西 (略) | 左副坝下游凹陷坝坡修复,上游干砌石护坡、主坝左侧下游坝脚排水棱体加固维修,坝顶下游侧电缆沟、主坝右坝段下游坝坡排水沟改造;左副坝和主坝右坝段防渗处理;溢洪道增设检修闸门、更换工作闸门启闭机、溢流堰面修补加固;输水发电洞出口冲刷破坏部分加固维修;完善大坝观测设施,新建水雨情测报系统:改造老化 (略) ,办公区设置备用电源:维修改造调度中心;工程信息化改造。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在施工范围外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施工占地范围内树木移植,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表植被。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易起尘物料砂石骨料采用全封闭料库储存、水泥密闭储罐储存、膨润土密闭储罐或吨包储存;采用符合国家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车辆和燃油,加强设备维护。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混凝土搅拌站配套建设1座废水沉淀池,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混凝土防渗墙、交通桥施工时采用泥浆护壁,泥浆循环使用,施工完成后废弃泥浆进行脱水处置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混凝土防渗墙清孔换浆产生的废水并入泥浆系统。泥浆废水进行沉淀,上清液优先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不能回用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帷幕灌浆钻孔、裂隙冲洗废水、压水试验废水沉淀后排至水泥浆搅拌站回用于水泥浆搅拌施工 (略) , (略) 配套建设废水沉淀池,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利用水库管理区现有设施妥善处置。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不单独建设弃场,施工弃方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防渗墙施工时采用泥浆护壁,泥浆循环使用,施工完成后废弃泥浆脱水晾干后(含钻孔废渣)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更换工作闸门启闭机产生的废旧设备由建设单位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施工废水沉淀污泥晾干后与施工弃方一并处置。工程所用大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大修。施工期若需大修则送至县城里的机修厂。施工现场只进行日常施工机械的维修和养护,产生的少量含油抹布暂存于含油抹布临时储存点,储存点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含油抹布在外运处理前需要用铁桶暂存,做好防雨淋、防渗防火工作。施工场地内设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不得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堆存,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场地,运输车辆低速、禁鸣。 | 已开展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 (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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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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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娄烦县境内汾河水库 | 山西 (略) | 山西 (略) | 左副坝下游凹陷坝坡修复,上游干砌石护坡、主坝左侧下游坝脚排水棱体加固维修,坝顶下游侧电缆沟、主坝右坝段下游坝坡排水沟改造;左副坝和主坝右坝段防渗处理;溢洪道增设检修闸门、更换工作闸门启闭机、溢流堰面修补加固;输水发电洞出口冲刷破坏部分加固维修;完善大坝观测设施,新建水雨情测报系统:改造老化 (略) ,办公区设置备用电源:维修改造调度中心;工程信息化改造。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在施工范围外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施工占地范围内树木移植,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表植被。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易起尘物料砂石骨料采用全封闭料库储存、水泥密闭储罐储存、膨润土密闭储罐或吨包储存;采用符合国家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车辆和燃油,加强设备维护。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混凝土搅拌站配套建设1座废水沉淀池,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混凝土防渗墙、交通桥施工时采用泥浆护壁,泥浆循环使用,施工完成后废弃泥浆进行脱水处置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混凝土防渗墙清孔换浆产生的废水并入泥浆系统。泥浆废水进行沉淀,上清液优先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不能回用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帷幕灌浆钻孔、裂隙冲洗废水、压水试验废水沉淀后排至水泥浆搅拌站回用于水泥浆搅拌施工 (略) , (略) 配套建设废水沉淀池,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利用水库管理区现有设施妥善处置。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不单独建设弃场,施工弃方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防渗墙施工时采用泥浆护壁,泥浆循环使用,施工完成后废弃泥浆脱水晾干后(含钻孔废渣)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更换工作闸门启闭机产生的废旧设备由建设单位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施工废水沉淀污泥晾干后与施工弃方一并处置。工程所用大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大修。施工期若需大修则送至县城里的机修厂。施工现场只进行日常施工机械的维修和养护,产生的少量含油抹布暂存于含油抹布临时储存点,储存点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含油抹布在外运处理前需要用铁桶暂存,做好防雨淋、防渗防火工作。施工场地内设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不得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堆存,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场地,运输车辆低速、禁鸣。 | 已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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