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A39茅草村至点灯坡公路工程等8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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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A39茅草村至点灯坡公路工程等8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CA39茅草村至 (略) 工程等8个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马场镇、高峰镇

建设单位

贵州省贵 (略) 管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轻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含 8 (略) ,其中 CA39 公路、CA42 公路、CA43 公路、CC04 公路、CC05 公路、CC07 公路、CW05 公路等 (略) ,设计速度 40km/h,CC03 (略) (略) (略) ,设计速度 50km/h,主要建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边坡防护及绿化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沥青烟、机械车辆尾气和食堂油烟。施工期应当对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应合理开展洒水抑尘工作,并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渣土运输车应加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方式,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要求。车辆离开施工区时应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减少 (略) 环境的影响。沥青摊铺作业采用外购沥青混凝土,不在厂区内设置沥青拌合设备,其沥青烟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应选用国家、地方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车辆尾气达标排放。施工营地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厨房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每处施工营地各设置1个容积20m3的化粪池,1#施工营地、2#施工营地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略) (已建成),最终进入马场污水处理厂处理;3#施工营地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C (略) 现 (略) ,最终进入高峰污水处理厂处理。各施工营地械冲洗及维修点设置1个2m3的隔油沉淀池,将含油污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机械冲洗及机械维修零件清洗不外排,浮油采取吸油棉等吸附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桥梁无涉水桩基,C (略) 塔坡溪中桥桥梁桩基挖孔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泥浆废水,废水含泥量较高,桩基开挖过程中,使用泥浆护壁,并通过泥浆把泥土带出,在桥梁桩基施工处设置1个30m3的泥浆池,泥浆循环使用,不外排,桩基施工结束后,泥浆沉淀,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严禁开挖时渣土及泥浆进入河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维护,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段,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应当加强对主要声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在涉及 (略) 段施工时设置临时声屏障,非必要情况不在敏感目标周围进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送至政府指定合法弃渣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机械设备在施工区临时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隔油池收集的浮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施工区设置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相关危险废物经收集分区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交通车辆产生的尾气,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C (略) K0+000~K0+320段右侧现状设置有1根DN60 (略) ,K2+190~K2+440段左侧现状设置有1根DN40 (略) ,管网污水流向为K2+440~K2+190~K0+320,然后 (略) (略) ,经龙山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污水最终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C (略) K0+000~K0+140段两侧现状设置有2根DN40 (略) ,流向为K0+000~K0+140,K0+300~K0+640段两侧现状设置有2根DN40 (略) ,流向K0+640~K0+300,管网连接湖潮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污水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C (略) K0+197~K0+70 (略) 基设置有1根DN60 (略) ,流向为K0+700~K0+197,管网连接高峰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污水进入高峰污水处理厂; (略) 雨水径流通 (略) 或排水边沟收集后随雨水自然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 (略) 交通噪声受交通量影响较大,采 (略) 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跟踪监测的方式,对各期实际交通量大于环评预测交通量的情况开展敏感点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变化情况,对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或者隔声窗措施,进一步减轻本项目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道路沿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置。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CA39茅草村至 (略) 工程等8个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马场镇、高峰镇

建设单位

贵州省贵 (略) 管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轻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含 8 (略) ,其中 CA39 公路、CA42 公路、CA43 公路、CC04 公路、CC05 公路、CC07 公路、CW05 公路等 (略) ,设计速度 40km/h,CC03 (略) (略) (略) ,设计速度 50km/h,主要建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边坡防护及绿化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沥青烟、机械车辆尾气和食堂油烟。施工期应当对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应合理开展洒水抑尘工作,并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渣土运输车应加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方式,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要求。车辆离开施工区时应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减少 (略) 环境的影响。沥青摊铺作业采用外购沥青混凝土,不在厂区内设置沥青拌合设备,其沥青烟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应选用国家、地方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车辆尾气达标排放。施工营地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厨房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每处施工营地各设置1个容积20m3的化粪池,1#施工营地、2#施工营地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略) (已建成),最终进入马场污水处理厂处理;3#施工营地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C (略) 现 (略) ,最终进入高峰污水处理厂处理。各施工营地械冲洗及维修点设置1个2m3的隔油沉淀池,将含油污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机械冲洗及机械维修零件清洗不外排,浮油采取吸油棉等吸附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桥梁无涉水桩基,C (略) 塔坡溪中桥桥梁桩基挖孔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泥浆废水,废水含泥量较高,桩基开挖过程中,使用泥浆护壁,并通过泥浆把泥土带出,在桥梁桩基施工处设置1个30m3的泥浆池,泥浆循环使用,不外排,桩基施工结束后,泥浆沉淀,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严禁开挖时渣土及泥浆进入河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维护,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段,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应当加强对主要声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在涉及 (略) 段施工时设置临时声屏障,非必要情况不在敏感目标周围进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送至政府指定合法弃渣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机械设备在施工区临时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隔油池收集的浮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施工区设置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相关危险废物经收集分区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交通车辆产生的尾气,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C (略) K0+000~K0+320段右侧现状设置有1根DN60 (略) ,K2+190~K2+440段左侧现状设置有1根DN40 (略) ,管网污水流向为K2+440~K2+190~K0+320,然后 (略) (略) ,经龙山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污水最终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C (略) K0+000~K0+140段两侧现状设置有2根DN40 (略) ,流向为K0+000~K0+140,K0+300~K0+640段两侧现状设置有2根DN40 (略) ,流向K0+640~K0+300,管网连接湖潮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污水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C (略) K0+197~K0+70 (略) 基设置有1根DN60 (略) ,流向为K0+700~K0+197,管网连接高峰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污水进入高峰污水处理厂; (略) 雨水径流通 (略) 或排水边沟收集后随雨水自然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 (略) 交通噪声受交通量影响较大,采 (略) 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跟踪监测的方式,对各期实际交通量大于环评预测交通量的情况开展敏感点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变化情况,对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或者隔声窗措施,进一步减轻本项目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道路沿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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