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五一 (略) :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五一 (略) 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10-*-04-01-*)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02.*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646.*元,方案新增投资55.*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0.*元,监测措施投资9.*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19.*元,独立费用23.*元,基本预备费3.*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元(*.20元,符合渝财综〔2015〕101号文第十一条免征情形)。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五一 (略) 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 (略)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五一 (略) 二期建设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略) | (略) | 涉及区县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63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686.47m2,地上建筑面积*.16m2。 | 总投资(万元) | * | 土建投资(万元) | * | ||||||||||||||||
动工时间 | 2024年1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8.32 | 永久占地(hm2) | 8.32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2.82 | 3.01 | 0 | 9.81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8.3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2298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632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项目建设防治区 | 主体已列: (略) 1163.79m、排水暗沟1631m、透水铺装3550m2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35hm2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3.72hm2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略) 覆盖3000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278m、临时沉沙池3座、 (略) 覆盖8000m2 | ||||||||||||||||||
投资(万元) | 154.24(新增:0.49) | 490.79(新增:0) | 21.61(新增:19.40)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702.54(新增投资:55.79) | 独立费用(万元) | 23.19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9.55 | 补偿费(元) | *.20(免征)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 (略) | 建设单位 | 重庆五一 (略) | ||||||||||||||||||
法定代表人 | 龚磊 | 法定代表人 | 孙玉伟 | ||||||||||||||||||
地址 | (略) 渝北区龙溪街 (略) 139号 | 地址 | (略) 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闫鹏飞/182点击查看>>**818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俊/136点击查看>>**32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重庆五一 (略) 二期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7月2日, (略) 巴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重庆五一 (略) 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参加会议的有项目业主重庆五一 (略) 、方案编制单位重庆 (略) 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贺学进为组长,刘成义、郝世瑜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定有关规定,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质量进行了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7月25日形成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2hm2。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该项目位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重庆五一 (略) 校内)。项目占地面积8.32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综合中心、校门校企合作及其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6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m2,地下建筑面积6686.47m2。项目总挖方12.*m3,总填方3.*m3,余方9.*m3,全部外运至龙洲湾红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回填利用,综合运距约6.8km。项目已于2024年1月开工,计划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其中500 (略) 级财政专项资金,其余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8.32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29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32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1个一级防治区。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已针对部分裸露边坡布 (略) 覆盖。后续施工过程中,沿地块汇水侧结 (略) 走向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布置临时沉沙池;对场地内仍存在的裸露地表、裸露边坡、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 (略) 覆盖,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施工后期,按照主体设计沿 (略) 周边实 (略) 以及排水暗沟,对场内景观铺装区域实施透水铺装,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对绿化区域实施乔、灌、草综合景观绿化。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02.*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646.*元,方案新增投资55.*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0.*元,监测措施投资9.*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19.*元,独立费用23.*元,基本预备费3.*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元(*.2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方案报告通过评审。请补充完善项目占地面积确定的相关依据。
专家组组长:
2024年7月25日
重庆五一 (略) :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五一 (略) 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10-*-04-01-*)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02.*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646.*元,方案新增投资55.*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0.*元,监测措施投资9.*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19.*元,独立费用23.*元,基本预备费3.*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元(*.20元,符合渝财综〔2015〕101号文第十一条免征情形)。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五一 (略) 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 (略)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五一 (略) 二期建设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略) | (略) | 涉及区县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63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686.47m2,地上建筑面积*.16m2。 | 总投资(万元) | * | 土建投资(万元) | * | ||||||||||||||||
动工时间 | 2024年1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8.32 | 永久占地(hm2) | 8.32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2.82 | 3.01 | 0 | 9.81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8.3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2298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632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项目建设防治区 | 主体已列: (略) 1163.79m、排水暗沟1631m、透水铺装3550m2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35hm2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3.72hm2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略) 覆盖3000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278m、临时沉沙池3座、 (略) 覆盖8000m2 | ||||||||||||||||||
投资(万元) | 154.24(新增:0.49) | 490.79(新增:0) | 21.61(新增:19.40)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702.54(新增投资:55.79) | 独立费用(万元) | 23.19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9.55 | 补偿费(元) | *.20(免征)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 (略) | 建设单位 | 重庆五一 (略) | ||||||||||||||||||
法定代表人 | 龚磊 | 法定代表人 | 孙玉伟 | ||||||||||||||||||
地址 | (略) 渝北区龙溪街 (略) 139号 | 地址 | (略) 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闫鹏飞/182点击查看>>**818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俊/136点击查看>>**32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重庆五一 (略) 二期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7月2日, (略) 巴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重庆五一 (略) 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参加会议的有项目业主重庆五一 (略) 、方案编制单位重庆 (略) 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贺学进为组长,刘成义、郝世瑜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定有关规定,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质量进行了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7月25日形成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2hm2。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该项目位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重庆五一 (略) 校内)。项目占地面积8.32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综合中心、校门校企合作及其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6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m2,地下建筑面积6686.47m2。项目总挖方12.*m3,总填方3.*m3,余方9.*m3,全部外运至龙洲湾红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回填利用,综合运距约6.8km。项目已于2024年1月开工,计划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其中500 (略) 级财政专项资金,其余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8.32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29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32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1个一级防治区。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已针对部分裸露边坡布 (略) 覆盖。后续施工过程中,沿地块汇水侧结 (略) 走向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布置临时沉沙池;对场地内仍存在的裸露地表、裸露边坡、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 (略) 覆盖,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施工后期,按照主体设计沿 (略) 周边实 (略) 以及排水暗沟,对场内景观铺装区域实施透水铺装,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对绿化区域实施乔、灌、草综合景观绿化。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02.*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646.*元,方案新增投资55.*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0.*元,监测措施投资9.*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19.*元,独立费用23.*元,基本预备费3.*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元(*.2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方案报告通过评审。请补充完善项目占地面积确定的相关依据。
专家组组长: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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