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沙企大道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4〕20号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沙企大道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4〕20号
防 (略) :
你单位报来《沙企大道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报批稿)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 (略) 建设,实现各燃 (略) 互联互通,进一步降低企业和居民用气成本。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及《 (略) 人民政府 (略) 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许 (略) 行政审批局的通知》(防政发〔2017〕39号),同意沙企大道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
项目代码:2407-*-89-01-*。
项目建设单位:防 (略)
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港口区企沙大道沿线附近。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DN300高压A燃气管线14.0km,管道设计压力为4.0MPa,设计输量:240×104Nm3/d。一般地段钢管选用D323.9×8.0mm L360M 螺旋缝双面埋弧焊钢管,执行标准为GB/T9711-2023,规范化水平PSL2。特殊地段钢管选用D323.9×9.5mm L360N无缝钢管,执行标准为GB/T9711-2023,规范化水平PSL2。截断阀井3座、企沙交接计量站1座、企沙门站改造1座等工程。
项目估算固定投资为5484.*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经营过程中, (略) 现状管道进行输送,按现有建成的输气能力执行,并协商共同推进园区企业用气成本的下降,实现合作共赢。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四、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等相关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
五、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为:《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沙企大道、 (略) 高压 (略) 径方案的函》。企沙交接计量站用地自然资源部门已组件报批,以最终供地方案为准。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报批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主每月月底前需登录广西 (略) (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自治区发改委、统计局将对屡次通知仍不按要求报送或更新信息的项目业主,认定为失信行为并列入失信名单。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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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防 (略) :
你单位报来《沙企大道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报批稿)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 (略) 建设,实现各燃 (略) 互联互通,进一步降低企业和居民用气成本。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及《 (略) 人民政府 (略) 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许 (略) 行政审批局的通知》(防政发〔2017〕39号),同意沙企大道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
项目代码:2407-*-89-01-*。
项目建设单位:防 (略)
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港口区企沙大道沿线附近。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DN300高压A燃气管线14.0km,管道设计压力为4.0MPa,设计输量:240×104Nm3/d。一般地段钢管选用D323.9×8.0mm L360M 螺旋缝双面埋弧焊钢管,执行标准为GB/T9711-2023,规范化水平PSL2。特殊地段钢管选用D323.9×9.5mm L360N无缝钢管,执行标准为GB/T9711-2023,规范化水平PSL2。截断阀井3座、企沙交接计量站1座、企沙门站改造1座等工程。
项目估算固定投资为5484.*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经营过程中, (略) 现状管道进行输送,按现有建成的输气能力执行,并协商共同推进园区企业用气成本的下降,实现合作共赢。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四、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等相关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
五、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为:《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沙企大道、 (略) 高压 (略) 径方案的函》。企沙交接计量站用地自然资源部门已组件报批,以最终供地方案为准。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报批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主每月月底前需登录广西 (略) (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自治区发改委、统计局将对屡次通知仍不按要求报送或更新信息的项目业主,认定为失信行为并列入失信名单。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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