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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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m3/d)

2、建设地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项目概况: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前期建设规模为*m3/d。项目拟选择“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预处理解毒系统(仅事故状态使用,对难降解有机物断链,将其转化成小分子物质,提供污水的可生化性)+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及二次提升泵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活性炭滤池+超滤膜车间+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渠”工艺,污水厂主要出水指标限值为:CODCr≤20mg/L、BOD5≤4mg/L 、NH3-N≤1mg/L、TP≤0.2mg/L、SS≤10mg/L, TN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执行,其余指标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标执行,尾水经醴泉河,最终汇入岷江。

二、项目的主要影响环节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废水、扬尘、建筑施工噪声、施工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营运期废气污染物各构筑物产生的臭气;固体废物包括栅渣、员工生活垃圾、检测室废液、沉淀池污泥等;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以及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后的废水;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水泵、鼓风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眉山高新 (略)

单位地址: (略) 东坡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象大道4号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省众诚 (略)

单位地址: (略) 武 (略) 86号

联系人:邓工

电话:*

邮箱:*@*q.com

五、公示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六、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m3/d)

2、建设地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项目概况: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前期建设规模为*m3/d。项目拟选择“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预处理解毒系统(仅事故状态使用,对难降解有机物断链,将其转化成小分子物质,提供污水的可生化性)+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及二次提升泵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活性炭滤池+超滤膜车间+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渠”工艺,污水厂主要出水指标限值为:CODCr≤20mg/L、BOD5≤4mg/L 、NH3-N≤1mg/L、TP≤0.2mg/L、SS≤10mg/L, TN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执行,其余指标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标执行,尾水经醴泉河,最终汇入岷江。

二、项目的主要影响环节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废水、扬尘、建筑施工噪声、施工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营运期废气污染物各构筑物产生的臭气;固体废物包括栅渣、员工生活垃圾、检测室废液、沉淀池污泥等;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以及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后的废水;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水泵、鼓风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眉山高新 (略)

单位地址: (略) 东坡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象大道4号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省众诚 (略)

单位地址: (略) 武 (略) 86号

联系人:邓工

电话:*

邮箱:*@*q.com

五、公示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六、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m3/d)

2、建设地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项目概况: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前期建设规模为*m3/d。项目拟选择“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预处理解毒系统(仅事故状态使用,对难降解有机物断链,将其转化成小分子物质,提供污水的可生化性)+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及二次提升泵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活性炭滤池+超滤膜车间+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渠”工艺,污水厂主要出水指标限值为:CODCr≤20mg/L、BOD5≤4mg/L 、NH3-N≤1mg/L、TP≤0.2mg/L、SS≤10mg/L, TN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执行,其余指标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标执行,尾水经醴泉河,最终汇入岷江。

二、项目的主要影响环节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废水、扬尘、建筑施工噪声、施工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营运期废气污染物各构筑物产生的臭气;固体废物包括栅渣、员工生活垃圾、检测室废液、沉淀池污泥等;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以及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后的废水;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水泵、鼓风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眉山高新 (略)

单位地址: (略) 东坡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象大道4号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省众诚 (略)

单位地址: (略) 武 (略) 86号

联系人:邓工

电话:*

邮箱:*@*q.com

五、公示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六、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m3/d)

2、建设地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项目概况: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前期建设规模为*m3/d。项目拟选择“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预处理解毒系统(仅事故状态使用,对难降解有机物断链,将其转化成小分子物质,提供污水的可生化性)+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及二次提升泵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活性炭滤池+超滤膜车间+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渠”工艺,污水厂主要出水指标限值为:CODCr≤20mg/L、BOD5≤4mg/L 、NH3-N≤1mg/L、TP≤0.2mg/L、SS≤10mg/L, TN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执行,其余指标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标执行,尾水经醴泉河,最终汇入岷江。

二、项目的主要影响环节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废水、扬尘、建筑施工噪声、施工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营运期废气污染物各构筑物产生的臭气;固体废物包括栅渣、员工生活垃圾、检测室废液、沉淀池污泥等;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以及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后的废水;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水泵、鼓风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眉山高新 (略)

单位地址: (略) 东坡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象大道4号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省众诚 (略)

单位地址: (略) 武 (略) 86号

联系人:邓工

电话:*

邮箱:*@*q.com

五、公示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六、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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