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东莞可园建设控制地带内可园北地块建设项目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东莞可园建设控制地带内可园北地块建设项目的复函
办保函〔2024〕767号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莞可园建设控制地带内可园北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粤文物审〔2024〕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在东莞可园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可园北地块建设项目。
一、请你 (略) 如实反映、深刻反思2013年拆除原道生园及周边街区的历程和后果,在深入理解该区域发展变化、文脉传承的基础上,尽可能弥补已受到破坏的历史环境。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加强拟建项目地块及周边历史格局、街区肌理、空间环境调查研究,详细说明其历史发展演变情况和地块内建筑拆除前原状,重点补充道生园历史研究与价值评估。进一步明确拟建区域与临近文物、街区的关系,深入分析周边环境及街巷界面。补充从可园望向拟建项目的全角度视线分析,应采用同角度实景拼合效果图对比分析原状、现状和拟建状态。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相关规划要求。补充对可园博物馆的研究和分析。
(二)全面调整设计方案。应基于对该地块历史演变过程的深入理解,最大限度尊重东莞老城、周边历史文化街区、可园、原道生园的历史文脉,梳理甄别、明确该地块需要满足的设计约束条件,在明确的设计约束条件下调整、优化整体方案。应适当恢复历史街巷格局,严格压减建筑体量和尺度,新建建筑的布局、体量、尺度、比例、色彩应与周边建成环境总体协调,建筑肌理应与地块东侧街区形成衔接,不得对其形成压迫感。可适当借鉴、呼应原道生园空间,并应预留专门展示空间。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办保函〔2024〕767号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莞可园建设控制地带内可园北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粤文物审〔2024〕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在东莞可园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可园北地块建设项目。
一、请你 (略) 如实反映、深刻反思2013年拆除原道生园及周边街区的历程和后果,在深入理解该区域发展变化、文脉传承的基础上,尽可能弥补已受到破坏的历史环境。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加强拟建项目地块及周边历史格局、街区肌理、空间环境调查研究,详细说明其历史发展演变情况和地块内建筑拆除前原状,重点补充道生园历史研究与价值评估。进一步明确拟建区域与临近文物、街区的关系,深入分析周边环境及街巷界面。补充从可园望向拟建项目的全角度视线分析,应采用同角度实景拼合效果图对比分析原状、现状和拟建状态。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相关规划要求。补充对可园博物馆的研究和分析。
(二)全面调整设计方案。应基于对该地块历史演变过程的深入理解,最大限度尊重东莞老城、周边历史文化街区、可园、原道生园的历史文脉,梳理甄别、明确该地块需要满足的设计约束条件,在明确的设计约束条件下调整、优化整体方案。应适当恢复历史街巷格局,严格压减建筑体量和尺度,新建建筑的布局、体量、尺度、比例、色彩应与周边建成环境总体协调,建筑肌理应与地块东侧街区形成衔接,不得对其形成压迫感。可适当借鉴、呼应原道生园空间,并应预留专门展示空间。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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