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集安市洞沟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集安民主街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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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集安市洞沟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集安民主街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1105号



吉林省文物局:


《 (略)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拟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洞沟古墓群三类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集安 (略) (略) 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吉文物发〔2023〕2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 (略) 工程设计,补 (略) 工程设计方案,明确并尽可能减少地下开挖深度。


(二)深化拟建项目施工方案,细化设备安装、管线布设要求,补充施工和运营期间监测、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三)加强施工监管,做好粉尘、废弃物等污染物处置。施工完成后,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恢复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8月13日

, (略)

文物保函〔2024〕1105号



吉林省文物局:


《 (略)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拟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洞沟古墓群三类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集安 (略) (略) 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吉文物发〔2023〕2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 (略) 工程设计,补 (略) 工程设计方案,明确并尽可能减少地下开挖深度。


(二)深化拟建项目施工方案,细化设备安装、管线布设要求,补充施工和运营期间监测、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三)加强施工监管,做好粉尘、废弃物等污染物处置。施工完成后,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恢复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8月13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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