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七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关于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七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 (略)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七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有待提升。现有基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队*人员不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中未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人、专岗,执法人员专业水平、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有差距,生态环境执法“最后一公里”不通畅。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人员配备,提升现有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加大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指导,乡镇(街道)执法队*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人、专岗。
1.整改措施一:加强执法人员队*建设。及时补充基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力量。积极选派基层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举办业务技能专题培训,将培训对象延伸至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专干和执法人员;
2.整改措施二: (略) 级深化“局队站”合一、“平战结合”等工作模式;
3.整改措施三:加强装备能力建设。 (略) 级 (略) 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同时加强对执法装备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均具备基本执法能力,已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人、专岗。
1.落实各乡镇(街道)基层执法人员配备,确保15个乡镇(街道)基层拥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在2人及以上,据统计,我区共有在岗执法人员109人,拥有执法证人员58人,明确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共30人,29人拥有执法证,已通过人员调配完成基层执法人员配备;积极选派基层干部参加省、市业务培训, (略) 级举办业务技能专题培训;
2.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潭市编〔2020〕8号),生态环境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统一行使,“局队站”合一、“平战结合” (略) 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雨湖区无此项职能职责。
3.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潭市编〔2020〕8号),生态环境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统一行使,执法装备使用、维护、 (略) 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雨湖区无此项职能职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雨湖区各乡镇、街道负责使用、维护、管理执法设备,确保各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有执法装备配备,雨湖区各乡镇、街道共有执法车10台,对讲机32台,执法记录仪34台。
四、核查验收意见
2024年5月16日,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现场核查,我区各项整改任务已基本整改到位,符合整改销号条件。
五、今后工作打算
1.积极选派基层干部参加省、市业务培训, (略) 级举办业务技能专题培训;
2.加大对执法证考试的推进力度,鼓励在职人员学习执法相关知识并参加执法证考试。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雨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崔筱婧,联系方式:0731-*
(略) 雨湖区委员会 (略) 雨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根据《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 (略)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七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有待提升。现有基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队*人员不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中未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人、专岗,执法人员专业水平、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有差距,生态环境执法“最后一公里”不通畅。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人员配备,提升现有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加大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指导,乡镇(街道)执法队*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人、专岗。
1.整改措施一:加强执法人员队*建设。及时补充基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力量。积极选派基层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举办业务技能专题培训,将培训对象延伸至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专干和执法人员;
2.整改措施二: (略) 级深化“局队站”合一、“平战结合”等工作模式;
3.整改措施三:加强装备能力建设。 (略) 级 (略) 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同时加强对执法装备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均具备基本执法能力,已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人、专岗。
1.落实各乡镇(街道)基层执法人员配备,确保15个乡镇(街道)基层拥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在2人及以上,据统计,我区共有在岗执法人员109人,拥有执法证人员58人,明确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共30人,29人拥有执法证,已通过人员调配完成基层执法人员配备;积极选派基层干部参加省、市业务培训, (略) 级举办业务技能专题培训;
2.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潭市编〔2020〕8号),生态环境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统一行使,“局队站”合一、“平战结合” (略) 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雨湖区无此项职能职责。
3.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潭市编〔2020〕8号),生态环境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统一行使,执法装备使用、维护、 (略) 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雨湖区无此项职能职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雨湖区各乡镇、街道负责使用、维护、管理执法设备,确保各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有执法装备配备,雨湖区各乡镇、街道共有执法车10台,对讲机32台,执法记录仪34台。
四、核查验收意见
2024年5月16日,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现场核查,我区各项整改任务已基本整改到位,符合整改销号条件。
五、今后工作打算
1.积极选派基层干部参加省、市业务培训, (略) 级举办业务技能专题培训;
2.加大对执法证考试的推进力度,鼓励在职人员学习执法相关知识并参加执法证考试。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雨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崔筱婧,联系方式:0731-*
(略) 雨湖区委员会 (略) 雨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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