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佳兴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竹木制工艺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宜丰县佳兴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竹木制工艺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丰县 (略) 年产*套竹木制工艺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宜丰县新昌镇耶溪大道81号(*)
项目名称 | 宜丰县 (略) 年产*套竹木制工艺品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宜丰工业 (略) 8号 |
建设单位 | 宜丰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西宜丰工业 (略) 8号,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8°21′20.122″,东经114°51′6.020″。项目东北面为 (略) ,东南面为空地,西南面为 (略) ,西北面为江西 (略) 。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依托现有,3#生产车间改建为打磨喷漆烘干车间,现有喷漆车间和4#生产车间改建为组装车间;储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依托现有;公用、辅助工程包括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固废处理系统等。 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企业原有木制品生产项目(2016年4月取得批复,批复文号:宜环监督〔2016〕19号)不再生产,改建项目主要以木料、竹板材为原料,经开料、刨料、打孔、开榫、雕刻、面铣、打磨、喷漆、烘干、包装等相关工序制成。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场内 (略) (略) 名称、污水种类、流向标识。 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委外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 (略) 排入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耶溪河,汇入锦江。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种类及性质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废气主要为开料粉尘、刨料粉尘、打孔粉尘、开榫粉尘、雕刻粉尘、面铣粉尘、打磨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 开料、刨料、打孔、开榫、雕刻、面铣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管道排入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采用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等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苯、二*苯、VOCs参照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相关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露检测,一旦发现泄露,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治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化学品从贮运、使用到生产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物料应做到分类、分区存放。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施的检查维护,配套足够的应急物资,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泄露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物资要保障到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你公司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做好环境监测管理。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测算结果,确定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扩50m。你公司应配合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十一)公众参与要求。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丰县 (略) 年产*套竹木制工艺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宜丰县新昌镇耶溪大道81号(*)
项目名称 | 宜丰县 (略) 年产*套竹木制工艺品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宜丰工业 (略) 8号 |
建设单位 | 宜丰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西宜丰工业 (略) 8号,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8°21′20.122″,东经114°51′6.020″。项目东北面为 (略) ,东南面为空地,西南面为 (略) ,西北面为江西 (略) 。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依托现有,3#生产车间改建为打磨喷漆烘干车间,现有喷漆车间和4#生产车间改建为组装车间;储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依托现有;公用、辅助工程包括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固废处理系统等。 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企业原有木制品生产项目(2016年4月取得批复,批复文号:宜环监督〔2016〕19号)不再生产,改建项目主要以木料、竹板材为原料,经开料、刨料、打孔、开榫、雕刻、面铣、打磨、喷漆、烘干、包装等相关工序制成。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场内 (略) (略) 名称、污水种类、流向标识。 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委外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 (略) 排入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耶溪河,汇入锦江。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种类及性质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废气主要为开料粉尘、刨料粉尘、打孔粉尘、开榫粉尘、雕刻粉尘、面铣粉尘、打磨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 开料、刨料、打孔、开榫、雕刻、面铣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管道排入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采用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等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苯、二*苯、VOCs参照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相关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露检测,一旦发现泄露,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治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化学品从贮运、使用到生产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物料应做到分类、分区存放。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施的检查维护,配套足够的应急物资,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泄露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物资要保障到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你公司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做好环境监测管理。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测算结果,确定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扩50m。你公司应配合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十一)公众参与要求。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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