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弘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蚌埠弘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蚌埠 (略) 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项目投资:9768.*元;
建设地址: (略) 高新区秦集社 (略) 1011号产业园内;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项目租赁安徽 (略) E2#厂房3楼,占地面积2100m2,建设挂镀和滚镀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多功能连接器*件、工艺品徽章*件、其他类产品2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蚌埠 (略)
联系人:余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高新区秦集社 (略) 1011号产业园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蚌埠 (略)
2024年8月29日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蚌埠 (略) 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项目投资:9768.*元;
建设地址: (略) 高新区秦集社 (略) 1011号产业园内;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项目租赁安徽 (略) E2#厂房3楼,占地面积2100m2,建设挂镀和滚镀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多功能连接器*件、工艺品徽章*件、其他类产品2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蚌埠 (略)
联系人:余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高新区秦集社 (略) 1011号产业园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蚌埠 (略)
2024年8月29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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