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区地下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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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区地下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云政〔2024〕4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 (略) 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07-*-04-01-*)建设, (略) 基础设施,提高排水抗涝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云龙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 (略) (略) 5.97千米,支路5.48千米 (略) 排水。管廊1531米,排 (略) 总长1531米(含主线和支线), (略) 长1375米, (略) 长156米(含支洞74米,支管82米),主隧洞长1346米,主洞进水口设前池和拦污栅,出口接三孔箱涵 29米,支洞74米,支洞口设引水渠和支管连接,管径DN1500,长82米,管道进水口设拦污栅。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4.*元,预备费628.*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7.3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3日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云政〔2024〕4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绿色建筑产业园 (略) 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07-*-04-01-*)建设, (略) 基础设施,提高排水抗涝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云龙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 (略) (略) 5.97千米,支路5.48千米 (略) 排水。管廊1531米,排 (略) 总长1531米(含主线和支线), (略) 长1375米, (略) 长156米(含支洞74米,支管82米),主隧洞长1346米,主洞进水口设前池和拦污栅,出口接三孔箱涵 29米,支洞74米,支洞口设引水渠和支管连接,管径DN1500,长82米,管道进水口设拦污栅。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4.*元,预备费628.*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7.3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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