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闽清坂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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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闽清坂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闽清坂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闽清坂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项目编码:2407-*-04-01-548

  543)建设, (略) 基础设施,提高排水抗涝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镇区排涝工程、周边高水高排工程2部分。

  (一)镇区排涝工程

  镇区排涝工程包括1条坂东排洪渠、2条直排暗涵、3处水闸、3处泵站和4条排水明渠。

  坂东排洪渠总长1.8千米,下段、上段分别采用单孔2.0米×2.0米(宽度×高度)、2.0米×2.5米(宽度×高度)盖板涵。坂中暗涵总长255米,采用单孔2.6米×2.0米(宽度×高度)的有压箱涵。

  上太洋水闸净宽2.0米,闸底高程76.5米,坂中水闸净宽2.6米,闸底高程76.8米;坂东水闸净宽2.0米,闸底高程76.0米;上太洋泵站、坂中泵站和坂东泵站采用闸泵一体型式,3座泵站都单独配置一台全贯流潜水泵,其中上太洋泵站扬程4.5米,电机功率155kw,抽排流量2.0米3/s。坂中泵站扬程2.2米,电机功率95kw,抽排流量2.0米3/s;坂东泵站扬程3.3米,电机功率95kw,抽排流量1.5米3/s。

  (二)高水高排工程

  牙垄截洪沟总长1.15千米,上段和下段分别采用孔2.0米×1.5米(宽度×高度)、2.3米×2.0米(宽度×高度)的U型结构。

  岭里排洪干渠清淤疏浚工程包括左干渠及其支渠建设5.08千米、坂尾渠及其支渠建设6.20千米、右干渠及其支渠建设6.62千米。3条渠道合计17.90千米,全线进行清淤,溜坡、塌方及反坡阻水的渠道进行修复硬化,渠道沿线尺寸不足的涵洞进行拓宽改造,渠道侧壁原有 (略) 面进行砼硬化。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设费834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2.*元,基本预备费600.*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9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闽清坂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闽清坂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项目编码:2407-*-04-01-548

  543)建设, (略) 基础设施,提高排水抗涝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镇区排涝工程、周边高水高排工程2部分。

  (一)镇区排涝工程

  镇区排涝工程包括1条坂东排洪渠、2条直排暗涵、3处水闸、3处泵站和4条排水明渠。

  坂东排洪渠总长1.8千米,下段、上段分别采用单孔2.0米×2.0米(宽度×高度)、2.0米×2.5米(宽度×高度)盖板涵。坂中暗涵总长255米,采用单孔2.6米×2.0米(宽度×高度)的有压箱涵。

  上太洋水闸净宽2.0米,闸底高程76.5米,坂中水闸净宽2.6米,闸底高程76.8米;坂东水闸净宽2.0米,闸底高程76.0米;上太洋泵站、坂中泵站和坂东泵站采用闸泵一体型式,3座泵站都单独配置一台全贯流潜水泵,其中上太洋泵站扬程4.5米,电机功率155kw,抽排流量2.0米3/s。坂中泵站扬程2.2米,电机功率95kw,抽排流量2.0米3/s;坂东泵站扬程3.3米,电机功率95kw,抽排流量1.5米3/s。

  (二)高水高排工程

  牙垄截洪沟总长1.15千米,上段和下段分别采用孔2.0米×1.5米(宽度×高度)、2.3米×2.0米(宽度×高度)的U型结构。

  岭里排洪干渠清淤疏浚工程包括左干渠及其支渠建设5.08千米、坂尾渠及其支渠建设6.20千米、右干渠及其支渠建设6.62千米。3条渠道合计17.90千米,全线进行清淤,溜坡、塌方及反坡阻水的渠道进行修复硬化,渠道沿线尺寸不足的涵洞进行拓宽改造,渠道侧壁原有 (略) 面进行砼硬化。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设费834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2.*元,基本预备费600.*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9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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