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政通告〔2020〕13号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告
彝政通告〔2020〕13号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告
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告
彝政通告〔2020〕13号
为进一步加大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巩固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文 (略) 环境,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往小草坝方向 (略) 口、桃 (略) 口(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延伸至小草坝集镇);往海子方向至练兵场;往大关方 (略) 隧道口、二坪子隧道口;往昭通方向至吴家桥。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一)路域环境清理整治。对整治范围 (略) 两侧已征土地的搅拌站、修理厂、物流公司、 (略) 及占道经营行为等进行集中整治、统一规 (略) 沿线进行绿化。
(二)违法违章建设整治。按照“杜绝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排查,拆除有碍人居环境的建构筑物。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买卖土地、违章建设行为。
(三)交通秩序整治。对车辆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进行整治;对建材运输车辆、渣土清运车辆未密封、覆盖,违规清运、抛洒遗漏等行为进行整治;清理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
(四)环境卫生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市出入口、公厕等区域内的垃圾、杂物、卫生死角、路面及墙体污染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
(五)占道经营整治。按照“摊不出户、棚不出檐”的原则,取缔各类流动摊点、 (略) (略) 场外溢摊点,
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告
彝政通告〔2020〕13号
为进一步加大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巩固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文 (略) 环境,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往小草坝方向 (略) 口、桃 (略) 口(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延伸至小草坝集镇);往海子方向至练兵场;往大关方 (略) 隧道口、二坪子隧道口;往昭通方向至吴家桥。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一)路域环境清理整治。对整治范围 (略) 两侧已征土地的搅拌站、修理厂、物流公司、 (略) 及占道经营行为等进行集中整治、统一规 (略) 沿线进行绿化。
(二)违法违章建设整治。按照“杜绝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排查,拆除有碍人居环境的建构筑物。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买卖土地、违章建设行为。
(三)交通秩序整治。对车辆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进行整治;对建材运输车辆、渣土清运车辆未密封、覆盖,违规清运、抛洒遗漏等行为进行整治;清理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
(四)环境卫生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市出入口、公厕等区域内的垃圾、杂物、卫生死角、路面及墙体污染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
(五)占道经营整治。按照“摊不出户、棚不出檐”的原则,取缔各类流动摊点、 (略) (略) 场外溢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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