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工程项目林相改造拟采伐林木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工程项目林相改造拟采伐林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工程项目(林相改造)采伐林木事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采伐林木基本情况

采伐单位或个人

(略)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项目名称

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工程项目(林相改造)

项目批准机关

(略)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光发改〔2019〕187号

采伐地点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

采伐面积

22.3005公顷

采伐树种

荔枝2347株、阔叶混交林24株

采伐方式

择伐(采伐强度40%)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6日(7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

  1.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

  http://**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 (略) 站

  http://**

  (二)实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工程项目(林相改造)现场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 (略) 光 (略) 光明土地储备大厦201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6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 (略) 光 (略) 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号码:*

  附件:项目伐区位置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1.附件:项目伐区位置示意图.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工程项目(林相改造)采伐林木事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采伐林木基本情况

采伐单位或个人

(略)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项目名称

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工程项目(林相改造)

项目批准机关

(略)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光发改〔2019〕187号

采伐地点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

采伐面积

22.3005公顷

采伐树种

荔枝2347株、阔叶混交林24株

采伐方式

择伐(采伐强度40%)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6日(7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

  1.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

  http://**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 (略) 站

  http://**

  (二)实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工程项目(林相改造)现场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 (略) 光 (略) 光明土地储备大厦201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6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 (略) 光 (略) 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号码:*

  附件:项目伐区位置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1.附件:项目伐区位置示意图.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