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职业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大楼边角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公示
黎明职业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大楼边角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文件要求,黎明职业大学于2024年7月委托华侨大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l 地块名称:黎明职业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大楼边角地项目
l 地块地址: (略) 丰泽区通港西街的黎明职业大学扩建工程的北侧山坡上,北侧紧邻宝珊花园,东侧地下横穿有东海隧道,山顶处为赤山水库,西侧及西南侧为民房区,南侧为黎明职业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大楼
l 委托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l 调查性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l 土地使用权人:黎明职业大学
l 地块面积:5169m2
l 原土地类型:农用地
l 规划土地类型:教育用地
二、调查目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拟开展第一阶段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掌握地块所在位置及附近地块概况,了解地块历史用途,识别地块及周围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明确土壤环境状况,确定是否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三、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1)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有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等情况;
(2)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
(3)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
(4)根据地块及其周边环境概况调查,可判断项目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情形;
(5)现场踏勘时地块未发现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现场踏勘时,地块周边主要是村庄、道路等,基本不存在被周边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6)根据XRF光谱仪及PID挥发性有机物的快速检测数据分析表明,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满足GB *-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要求,总铬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总铬筛选值,PID基本未检出,表明基本不存在被污染情况;
综上分析,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污染风险很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开展下一步开发。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联系方式:王老师*
编制单位:华侨大学
联系方式:陈老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文件要求,黎明职业大学于2024年7月委托华侨大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l 地块名称:黎明职业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大楼边角地项目
l 地块地址: (略) 丰泽区通港西街的黎明职业大学扩建工程的北侧山坡上,北侧紧邻宝珊花园,东侧地下横穿有东海隧道,山顶处为赤山水库,西侧及西南侧为民房区,南侧为黎明职业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大楼
l 委托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l 调查性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l 土地使用权人:黎明职业大学
l 地块面积:5169m2
l 原土地类型:农用地
l 规划土地类型:教育用地
二、调查目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拟开展第一阶段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掌握地块所在位置及附近地块概况,了解地块历史用途,识别地块及周围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明确土壤环境状况,确定是否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三、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1)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有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等情况;
(2)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
(3)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
(4)根据地块及其周边环境概况调查,可判断项目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情形;
(5)现场踏勘时地块未发现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现场踏勘时,地块周边主要是村庄、道路等,基本不存在被周边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6)根据XRF光谱仪及PID挥发性有机物的快速检测数据分析表明,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满足GB *-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要求,总铬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总铬筛选值,PID基本未检出,表明基本不存在被污染情况;
综上分析,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污染风险很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开展下一步开发。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联系方式:王老师*
编制单位:华侨大学
联系方式: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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