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贮存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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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贮存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4日,我局拟对巴彦淖尔 (略) 贮存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巴彦淖尔 (略) 贮存设施项目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巴彦淖尔 (略) 厂区内

巴彦淖尔 (略)

内蒙古绿田 (略)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巴彦淖尔 (略) 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7°0′20.292″,北纬:41°3′32.634″。项目占地面积1562.4m2。本项目在焙烧制酸一、二厂焙烧车间外各新增1个柴油罐间,柴油罐间内部设置1座5m3的卧式地上柴油中转罐,2台输油泵,1台卸油泵。同时本项目将厂区已建成选铁尾矿库一层的铁精矿仓改建为1号危废库,主要用于贮存外购的含锌二次原料热镀锌粉尘、炼钢粉尘、锌熔铸浮渣、含锌粉尘以及含铅粉尘等危险废物;铁尾矿仓改建为3、4号尾矿库,主要用于贮存中和渣、浸出渣、多膛炉粉尘、锌浮渣、净化渣以及钴精矿等危险废物;精矿中转库改造为6号危废库,主要用于贮存废油桶、废催化剂、废布袋、废滤布以及废过滤膜等危险废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

1.废气:

(1)本项目拟贮存的危险废物全部为固态,其中粉状危废采用吨袋密封包装,暂存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其余危废粒径较大,暂存过程无废气产生。

(2)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管控。柴油罐间全封闭,柴油运输采用全封闭油罐车,卸油和输油过程采取密闭管道输送,储油过程经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柴油罐配套的通气管排放。厂界内非*烷总烃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柴油储罐间外非*烷总烃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1)不涉及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渗滤液产生。

(2)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⑴本项目为柴油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生产固废产生。

⑵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5. 地下水及土壤:

柴油储罐间地面和围堰等采取

防渗措施,同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日常管理工作,防止运营过程中因物料和污染物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6. 环境风险:

严格落实柴油泄漏事故预防和

风险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4年9月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4日,我局拟对巴彦淖尔 (略) 贮存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巴彦淖尔 (略) 贮存设施项目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巴彦淖尔 (略) 厂区内

巴彦淖尔 (略)

内蒙古绿田 (略)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巴彦淖尔 (略) 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7°0′20.292″,北纬:41°3′32.634″。项目占地面积1562.4m2。本项目在焙烧制酸一、二厂焙烧车间外各新增1个柴油罐间,柴油罐间内部设置1座5m3的卧式地上柴油中转罐,2台输油泵,1台卸油泵。同时本项目将厂区已建成选铁尾矿库一层的铁精矿仓改建为1号危废库,主要用于贮存外购的含锌二次原料热镀锌粉尘、炼钢粉尘、锌熔铸浮渣、含锌粉尘以及含铅粉尘等危险废物;铁尾矿仓改建为3、4号尾矿库,主要用于贮存中和渣、浸出渣、多膛炉粉尘、锌浮渣、净化渣以及钴精矿等危险废物;精矿中转库改造为6号危废库,主要用于贮存废油桶、废催化剂、废布袋、废滤布以及废过滤膜等危险废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

1.废气:

(1)本项目拟贮存的危险废物全部为固态,其中粉状危废采用吨袋密封包装,暂存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其余危废粒径较大,暂存过程无废气产生。

(2)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管控。柴油罐间全封闭,柴油运输采用全封闭油罐车,卸油和输油过程采取密闭管道输送,储油过程经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柴油罐配套的通气管排放。厂界内非*烷总烃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柴油储罐间外非*烷总烃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1)不涉及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渗滤液产生。

(2)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⑴本项目为柴油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生产固废产生。

⑵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5. 地下水及土壤:

柴油储罐间地面和围堰等采取

防渗措施,同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日常管理工作,防止运营过程中因物料和污染物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6. 环境风险:

严格落实柴油泄漏事故预防和

风险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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