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略) 锅炉技改项目 | (略) 璧山区八 (略) 三元桥旁 | 重庆 (略) | (略) | 利用现有厂房对生产线进行扩建,并同步更新部分生产设备(主要为将2台2t/h的燃煤锅炉更换为一台8t/h的天然气锅炉,同时设置1台6t/h的燃生物质锅炉备用),对发泡工段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治理后有组织排放,将生产废水引入生化池处理后排放,不新增用地面积。本项目建成后,新增泡沫包装*套/a,整体产能达到*套/a,产能增加20%。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拆除燃煤锅炉,安装燃天然气锅炉、燃生物质锅炉以及环保设备等锅炉配套设备,同时在发泡工序加装废气处理设备。项目施工涉及土建,主要包括锅炉和锅炉排气筒的建设。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局部、短暂的,造成的环境影响在施工结束后消失。 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排放无变化,脱硫废水、软化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由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道,经八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壁北河。八塘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发泡废气和成型废气。 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废气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燃生物质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旋风+脉冲布袋+脱硫脱硝”进行处理,然后引至35m排气筒排放。 发泡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 成型废气:采用蒸汽成型,由于工艺特殊且车间属于高温高湿环境,无法密闭,无废气收集条件,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经分析,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质量没有明显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3、噪声: 本项目风机等改建项目新增噪声经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敏感点分布,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废: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 (略) 回收更换,脱硫渣外运作为水泥制造材料,炉渣外运作为 (略) 材料,除尘器废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其他一般固废收 (略) 。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略) 锅炉技改项目 | (略) 璧山区八 (略) 三元桥旁 | 重庆 (略) | (略) | 利用现有厂房对生产线进行扩建,并同步更新部分生产设备(主要为将2台2t/h的燃煤锅炉更换为一台8t/h的天然气锅炉,同时设置1台6t/h的燃生物质锅炉备用),对发泡工段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治理后有组织排放,将生产废水引入生化池处理后排放,不新增用地面积。本项目建成后,新增泡沫包装*套/a,整体产能达到*套/a,产能增加20%。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拆除燃煤锅炉,安装燃天然气锅炉、燃生物质锅炉以及环保设备等锅炉配套设备,同时在发泡工序加装废气处理设备。项目施工涉及土建,主要包括锅炉和锅炉排气筒的建设。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局部、短暂的,造成的环境影响在施工结束后消失。 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排放无变化,脱硫废水、软化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由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道,经八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壁北河。八塘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发泡废气和成型废气。 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废气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燃生物质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旋风+脉冲布袋+脱硫脱硝”进行处理,然后引至35m排气筒排放。 发泡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 成型废气:采用蒸汽成型,由于工艺特殊且车间属于高温高湿环境,无法密闭,无废气收集条件,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经分析,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质量没有明显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3、噪声: 本项目风机等改建项目新增噪声经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敏感点分布,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废: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 (略) 回收更换,脱硫渣外运作为水泥制造材料,炉渣外运作为 (略) 材料,除尘器废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其他一般固废收 (略) 。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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